近日,湖南省怀化市纪委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全市村级组织设立纪检员,并先在溆浦县进行试点探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月25日)
就在昨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年的反复成绩:全国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在报告中同时指出,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省市两级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近日,湖南省怀化市决定在全市村级组织设立纪检员,便是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的积极探索。
既然是探索,自然应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之上才能总结经验教训,便于今后的进一步推广。此次决定在溆浦县进行试点,溆浦县委也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县各级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员,由党支部委员会中除党支部书记以外的一名党支部委员担任。同时,《通知》为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开列了职责清单,包括监督检查、纪律教育、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收集意见,等等。村纪检员还要重点围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扶贫救灾款物发放、村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将群众诉求、本村苗头性问题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汇报。
在乡镇设立纪检监察室,在村(社区)设纪检员,目的就是为了织密监督之网,“硬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步路”,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为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让老百姓享受更多实打实的监督执纪问责“红利”。也就是在近日,溆浦县低庄镇岩头村第十一村民小组被挪用2万余元新农合资金一案即是由村民将相关信息告知该村纪检员,最终在村级纪检员的推动下,成功追回资金,目前该村民小组组长被调整,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由此可见,这种“接地气”的村级监督员制度拉近了村民与纪检部门的距离,能够让纪检部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维护村民权利。
当然,上级纪检部门也应密切关注试点地区具体的执行效果,既不能让村级纪检员成了加重基层事务工作的额外负担,又要加强村级纪检员的培训,让其明白为什么监管,监管什么、怎样监管的三个问题,同时,还应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避免基层人员抹不开面子,发挥不了基层监督作用的应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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