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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层权利在监督下运行祛除小官巨腐恶瘤

[ 作者:蜀中人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13 录入:王惠敏 ]

村镇干部用“公家钱”理自家财,危房和厕所改造资金被侵占……2015年下半年,中纪委六次发布月度通报,共曝光860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打蝇除蚊”力度不减。近日,记者对通报中的近万条有效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四风”“贪腐”98%是乡村级及村干部,专项资金和津补贴是高发地,万元贪居多。(新华网112)

现如今中央大力整治腐败,人们在唏嘘一些“大老虎”落马的同时,一些小官的贪腐程度也让人瞠目结舌。这些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也在不知不觉中充当着“城狐社鼠”“家里蛀虫”的角色。

由于“小官”身处基层百姓中间,他们的贪腐行为,往往对群众利益的伤害就更直接,性质更恶劣,危害性也更大。对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对一切腐败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予以坚决清除和打击,从而使“小官巨腐”的问题不再成为我们身边的“新闻”。

公权力过分集中是出现“小官巨腐”的根本原因,失控的权利随时都在搜索寻租空间,因此要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即使权利再小也不能脱离监督体系,必须让基层权利在监督下运行,形成一套完善的资金监管、干部自治制度,并从法治轨道及制度层面健全和完善基层干部的常规监察制度,实现对“小官巨腐”的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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