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扶贫干部“驻村”不住村、“挂名”不干事等现象,各级文件对驻村扶贫干部管理进行了规范。每周“五个白天、四个黑夜”几乎是驻村干部的工作常态。(12月12日半月谈网)
自脱贫攻坚战号角吹响以来,不少地方都从上级部门抽调党员干部,派驻到扶贫一线担任第一书记等职务。为了管好这支扶贫生力军、脱贫攻坚队,有的要求每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有的要求每月走访贫困户不得少于10户,有的要求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2天,有的在村里安装摄像头查岗。
这样一来,驻村扶贫干部往往只能做材料、记日志、迎检查,自己的优势特长反而难以有效发挥。挂着驻村扶贫干部的名,干着点个卯、充个数的事,在岗不在状态,这样的形式主义不要也罢。
当下基层群众最期盼的,依然是更实在、更有温度的干部工作,而不是没天待在办公室里填些表表册册。如针对村务公开,相对于公开栏上张贴的详实但也繁琐的公示内容,有群众就反映还不如过去的高音喇叭有效果。也有“不太好打理”的群众说:“只要干部来和我摆摆龙门阵,啥问题都好解决。”这就说明,要真正将工作做进基层群众的心里面,各级干部就一定要沉下身子抓落实,而不是关起门来写材料。
当然,新时期的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近几年的村(社区)干部选任工作,就对干部学历作了一定的要求,而且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也将村(社区)干部轮训纳入年度计划。但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要求村(社区)干部必须聚焦工作“主业”,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连心桥”的作用。如果让村(社区)干部一味沉迷于写材料,不仅是本末倒置,而且不利于和谐干群关系的建设。
作者单位:禹里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