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基层干部出现的“恐闹症”,既有基层干部求稳怕乱的思想,用息事宁人的办法解决问题;又有干部在履职中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推诿。要走出“恐闹症”的困境,要在提升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中强化责任担当。
推诿责任,诉求难以解决是闹的一方面。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中,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的热情得到了激发,但是一些干部履职不到位,面对群众的诉求笑而不为,即使有上级领导的层层批示,也在部门之间踢皮球,致使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难以解决,导致部分群众通过“闹”的方式引起政府主要领导的注意,以便促成事情的快速解决。从而在群众中形成了闹而优则事的观点。
息事宁人的处事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地方官员任职,实行的是任期制,社会的稳定是考核其政绩的一个主要方面,因而不管是在处理存量矛盾还是发展中的增量矛盾时,不是用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而是采取拖的办法息事宁人的办法予以缓解,让偿到甜头的部分人长期上访,甚至个别群众不顾法律和政策,遇事就闹,催生出专业的“闹事团队”,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怪象。
治理“恐闹症”而要综合施策。一方面通过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责任,促进干部在加强党性锻炼中,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畅通诉求渠道。另一方面结合社会经济的实践,通过法律等专题培训,提升其依法治理的能力,对行政权力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通过行政、司法等手段给予解决,对生活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的,采取应急救助、社会援助的方式,给予关爱。对于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的矛盾纠纷和案件,采取法律援助的方式,促进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诉求不合理不合法、违法违规闹事者,则要敢于‘亮剑’、提高其违法成本,追究闹事者的法律责任,避免形成示范效应。
治理“恐闹症”需要创新考核方式。既把信访维稳的考核在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同时,要与干部的评优、提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在鲜明有为有位的用人导向中,促进基层干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在担当作为中主动履职,既化解历史陈案,又创新方式方法破解增量矛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的基层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疏通群众问题反映、处置渠道,强化“依法处置”刚性约束,破解“不闹没人理睬,不闹石沉大海;闹就有领导重视,闹就有额外收益”的社会治理困局。
(作者地址:盐亭县茶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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