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曝光了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挪用扶贫项目管理费,私分、套取专项扶贫资金,为困难群众办理事务时吃拿卡要等问题,反映了扶贫领域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违规收费、优亲厚友、为官不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近年来,各地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精神,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脱贫攻坚不断取得新进展。但是,伴随着成绩的取得,一些地方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捞好处,侵占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用农村话说,是在“摁着叫花子拨眼屎”,怎么狠得下心?怎么下得去手啊?不仅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雪上加霜,更直接影响国家扶贫开发工作进程,玷污党和政府形象。发生在扶贫开发领域的腐败行为已成为社会影响最恶劣的腐败行为之一。必须旗帜鲜明地对扶贫领域的腐败亮剑,刹住这股歪风!
严惩扶贫腐败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查办扶贫领域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大案要案,以案释法,对党员干部形成强力震慑。通过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构建扶贫反腐壁垒,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驻村工作队、扶贫工作人员等对象的反腐倡廉教育,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通过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说纪,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按照党的政策法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扶贫反腐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需要明确和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形成由地方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人大、政协、纪委、司法负监督责任,扶贫部门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通过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和村级“三务”公开,有效保证基层群众和扶贫对象“懂政策、知情况”的知情权,确保“阳光扶贫”,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扶贫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尤显重要,若贪腐藏匿其中,必然让党的惠民政策落空。只有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对胆敢动贫困人口“奶酪”的行为予以迎头痛击,确保扶贫政策公平公正落地,才能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圆满实现。
(作者单位: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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