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九届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两轮巡视,完成对32个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发现突出问题370个、问题线索131个。全区市县两级党委共派出342个巡察组,对849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7357个,干部问题线索及事项363件。(2月21日 中纪委网站)
伴随着监督执纪重心和思路的转移,事前预防、抓早抓小,逐渐成为监督执纪的重中之重。各级纪检部门坚持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党内处罚的干部占绝大多数,移送司法机关的干部成为极少数,既达到了预防腐败的作用,对党员干部来讲,何尝不是一种严管下的“保护”。
2017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没有变,各级纪检明查暗访,发挥“啄木鸟”作用,为保护好我们党这片森林,问责处理了一大批党员干部。虽然这些都是“小问题”,但对防止问题“由小变大”,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众所周知,当前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尤其是要让少数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的群众摆脱贫困,党和政府面临的压力很大,党员干部也责无旁怠。然而,现实中扶贫领域的贪腐问题、违纪现象依然频发多发,基层干部冒领骗取,搞形式主义,使本就有限的扶贫资金“缩水”,脱贫成效也大打折扣。为此,必须先刹住扶贫领域的贪腐之风,才是全面脱贫的根本保障。
不可否认,各级纪检部门切实履行了责任,对贪腐行为作到了零容忍,打“老虎”、拍“苍蝇”,形成了有力震慑,不敢腐的氛围日渐浓厚。但现实中还有干部心存侥幸,冒着风险,在反监督上做文章,企图能逃过监管视线。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主要还是查处问责治标不治本。
为此,必须在提高干部思想素质、增强理想信念方面下猛药,尤其是加强对村级干部的日常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让村干部内心律令高悬,发自内心不想腐,才是遏制腐败发生的根本之道,也是保护党员干部的最佳效果。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市盐亭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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