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指出,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人民网 2月7日)
很多时候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充当了黑恶势力甚至徇私枉法的“保护伞”,过去很多引发社会冲突、社会舆论关注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最后不难发现都是黑恶势力竟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村“两委”,他们或者拉拢腐蚀村干部,使后者成为帮凶;或者干脆直接插手村支书、村主任的竞选,进而把持一个村。如:“郑州市公安局九处处长”案、“河北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原村支书孟玲芬”案、“北京密云王晓雷操纵基层民主选举的事件”等,都是黑恶势力利用基层政权,充当自己的“保护伞”。
基层政权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该收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组织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牢不牢、稳不稳。基层政权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既能为国家民主政治汲取旺盛的生命力,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当前新形势下,扫黑除恶首先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黑恶犯罪坚决“零容忍”、坚持出重拳,进而形成有力震慑;还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严厉打击基层选举中冲击选举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选优配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干部队伍。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关键在党建。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必能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能彻底改变基层政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尬局面。
(作者单位:乐山市市中区青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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