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网消息,近日云南德宏州纪委对外公布了陇川县民政局违规享受低保的违纪案件,该局56名干部职工中,有40名领导、干部职工的82名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违规享受低保资金达40.5万多元。同时还存在违规私设“小金库”48万余元,违规审批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199.8万余元,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等违法违纪现象。
在当前严惩“四风”、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如此“靠山吃山”系统性、塌方式顶风违纪行为实在令人咋舌。虽然违规享受的城乡低保已被责令清理、清退,相关人员已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但此事件造成的国家资源浪费、侵害群众利益、抹黑党和政府形象的恶劣影响无法立即消除,值得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深深反思。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违纪事件的背后暴露了多方面、深层次的问题:一是干部个人“思想不纯”的问题,这40余名干部忘记了“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把服务群众的权力当作为亲属获利的“工具”,把极端困难群众赖以生存的“低保口粮”当成了自己的“小金库”,把民政局当成了自己随意支配的“自留地”,存在严重的权力观、价值观扭曲。二是基层党委、支部“组织不纯”的问题,违规享受低保、违规审批发放抚恤金丧葬费、违规“好处费”,如此问题多、人数多、金额大,是基层党组织作用虚化弱化、长期不作为,领导班子履职严重不到位的的长期积累。在原陇川县民政局局长杨恩增接受央视网的采访回答“大吃一惊”的话语中,我们不难看出该部门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常态监管非常不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几乎没有发挥。三是干部队伍“作风不纯”的问题,不同于个别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案件,该民政局违规享受低保竟达干部人数的70%以上,陷入了集体腐败的“怪圈”,“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正是由于长期的作风问题得不到整治,继而相互影响、迅速扩大,形成了腐朽败坏的“圈子文化”和恶劣的“政治生态”,而其主要领导杨恩增认为“反正乡镇已经申请审查了,民政作为最后一道关口,我们也是按照30%的去抽查,对百姓那边抽查了,对干部职工家属没有抽查。”正是暴露了陇川县民政局干部中自上而下的“不严不实”作风。
问题既已发生,各地各部门应当深刻吸取教训,反躬自身、举一反三,规避风险,从当前和长远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消除“歪风邪气”造成的影响,重新注入“清风正气”的新思想、新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用了近七分之一的篇幅专讲党的建设,对我们党组织、党员干部如何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员干部应当进一步对照《廉洁自律准则》检身正己,摒除杂念和私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关系,构建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教育和约束,不为一己之念的利益所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坚决不触碰政治“红线”和法律“高压线”。领导干部自身要起好廉洁自律示范作用,坚决杜绝“看面子”“打招呼”等徇私和特权言行,更要坚持廉字打底、干字当头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杜绝“为官不为”,不能做“睁只眼闭只眼”的“太平官”,也不能做碌碌无为的“清闲官”。
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织必须抓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坚持谈话提醒,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发挥“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异常情况要及时“拔刺”“除疥”“消毒”,把违规违纪思想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让行政权力沐浴“阳光”,不断强化党务政务公开,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构建全方位社会监督体系;要不断筑牢“制度笼子”,推动制度向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转变,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级部门要加大力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抵制因利益相关而形成互行方便的“小团伙”“小圈子”,尤其杜绝部分干部利用岗位行政权力和业务熟悉程度“钻漏洞”“打擦边球”和自行方便的“灯下黑”行为,避免像陇川县民政局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击和惩治腐败的力度,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小地方”、“清水衙门”、“微腐败”同样不可忽视,尤其是低保、扶贫、教育、医疗等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领域,要坚持重宣传、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将反腐倡廉知识普及“圈内圈外”,敢于打破“潜规则”,坚持受贿行贿、主动被动一起查,进一步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坚实堤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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