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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 打通反腐末梢

[ 作者:鱼予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25 录入:吴玲香 ]

一案四追责,一案连追三任纪委书记责任。近年来,宁夏银川市在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中,用问责向下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有效打通基层反腐的“末梢神经”。(新华社 9月24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无疑,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假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因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导致腐败衍生,何谈守土有责、致力于根本。唯有明确监督职责,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方能抓实主体严明纪律,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筑牢反腐防线。

“子不教、父之过,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今年8月,宁夏银川市在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中,一案四追责,一案连追三任纪委书记责任。在银川全市干部群众中引起反响,形成震慑。诚然,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在廉政问题上,领导干部不能有怕得罪人的心理,不能当“老好人”,不能“和稀泥”,不能“一团和气”,必须严肃认真、严格要求,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严抓严管,否则就会荒芜“责任田”。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有为才有威,有威才有位。事实上,如果一个地方、部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频频发生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说明从源头防治腐败等方面失责失职,有关纪委未能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对于反腐倡廉责无旁贷,必须按照党章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只有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都履行到位了,才能真正把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打通基层反腐的“末梢神经”。

权责必须对等。有权必有责,追责必须严格。不患德之不崇,而患责之不究。任何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都有可能出现严重违纪和腐败问题。纵观文中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10万元,虚报征地拆迁安置面积388平方米;擅自变卖国有、集体资产743万余元;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公款私存3000余万元、挪用资金1250万元等等如是,皆与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管控不力、监督不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至于权力寻租。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

作风正则民意顺,民心齐则民力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权力都得受到监督。笔者以为,只要能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出现问题“按图索骥”,进行倒查追究。定能形成人人敬畏制度,人人履行责任,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为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打好基础。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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