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寒伤心,民寒伤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执纪,精准“对症下药”。切实加强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构建主管部门直接监督,纪检监察综合监督,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入监督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推进廉洁扶贫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将廉洁扶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将廉洁扶贫落到实处。强化公开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充分运用托克逊党建网、政务网、微信平台、公告栏、公示牌等,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针对以往扶贫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落实扶贫政策措施不力,为官不为,庸、懒、散,帮扶不到位等情况,监督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脱贫攻坚纪律和规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环境。把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抓,严明纪律作风。
惩治问责零容忍。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通过利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铺张浪费、挥霍扶贫资金,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是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应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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