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公道、守规矩、能干事、肯吃亏”是我市提炼的村干部作风要求。其中,“守规矩”是当前要抓的主要矛盾。村干部队伍中,能人、强人不少,他们见识广、能力强、头脑活、办法多,影响力大,落实“守规矩”的要求意义尤为重大。
村干部应该严守哪些规矩?从上级要求和实践看,可以归结为“为什么当”“怎么当”“干什么”“怎么干”四个方面的规矩。
一、“为什么当”的规矩
为什么当、为谁当村干部,决定了村干部参选的动机、态度和目标。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要求村干部要为人民服务、为村民服务,这是为什么当村干部的“标准答案”。
若从村干部自身角度,则可从动机和需求的不同层次加以分析。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可分为五个层次,从最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到安全需求、社会交往需求、得到外界尊重的需求,最高层次是体现自我价值的需求。人的行为和选择都是趋利避害的,这个利就是需求。当村干部,应趋哪些利?如果仅仅为了钱、谋私利,那就是低层次的“利”。这种利是蝇头小利,常常还会变成“害”;高层次的“利”,是在任期中干一些大事、办一些实事,让村庄得到发展,全村百姓得到实惠,从得到尊重、有社会地位,进而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当村干部就是要为名声而战、为荣誉而战、为群众信任而战。这才是当村干部的正确动机,也就是“为什么当”的规矩。
在这方面,村干部要经常想想三个问题:一是当初竞选的时候作了哪些承诺?如果承诺做不到,那就是言而无信,不要谈当干部,做人都有问题。二是群众背后会怎么评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没有干事、干了什么事,老百姓会盯紧、记住。要时刻想着背后的村民雪亮甚至苛刻的眼睛,该避嫌的要避嫌,该吃亏的就吃亏,要经常忍辱负重。吃得了亏,才是大气度、真能力。三是卸任以后给村里留点什么?不少村都建起了文化礼堂,一些村把历任书记、主任的名字写在了文化礼堂,下步还可以把每一任书记、主任干得怎么样写上去,让子子孙孙都看到。这三个问题想清楚了,“为什么当”的规矩就能守好了。
二、“怎么当”的规矩
怎么当好村干部,道理和规矩很多,最基本的就是“带头、带领”。
要比一般人做得更好,处处带头。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先进、中等和落后。村干部要成为先进的那一部分,而不是群众的尾巴。这个先进,是做人的先进,是符合当今社会是非价值判断的先进,也就是能按依法治国的要求去做,按倡导的文明风尚、道德要求去做,按上级政策法规的要求去做。像“三改一拆”、计划生育等工作,村干部首先要带头、当模范。
要能带领群众一起干事。村干部的能力,体现在会干事、能干成事,更体现在会组织协调,能带领大家一起干,依靠全村的力量去推进工作。组织协调靠什么?除了要会动员、会发动,还要一碗水端平,讲公道,没有私心。调动全村的积极性,表面看是一种协调能力,背后体现的是一颗公正公平的心。村干部有没有威信,不在于“威”,而在于群众是不是“信”。
要投入激情和精力。要热爱这项工作,更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在村务工作上,这样才能当好村干部。特别是当村书记、主任的,应该比别的村干部花更多的时候在村务上,至少不应该外出经商、办厂,当甩手掌柜。没有时间为村里办事,再多激情也是空谈。
三、“干什么”的规矩
当村干部之后“干什么”,也是有规矩的。这个规矩,就是依法依规干事。依法依规,才能对干事范围、用权边界有清晰把握,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干、必须干,哪些事情不能干、无权干。
法律法规规定村级组织要干的事情,可以干、必须干。《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明确了村级组织在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征收征用、宅基地审批方面的职权,每一条均强调要“依照法律规定”。比如说有了指标后,宅基地的具体分配,村里可以民主决策,但宅基地有多少、在哪里,哪些地方可以建房、建多大,就不是村里能定的事情,村级组织无权决策。
上级党委、政府明确的政策意见,可以干、必须干。像“三改一拆”、计划生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空心村整治等,上级党委政府都有指导意见,也是一种政策规矩,必须贯彻。少数村干部自认为见多识广、眼界高了,对乡镇党委政府的指挥指导置之不理,这是不守规矩的表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村民委员会必须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村级党组织更不用说,直接受乡镇党委领导。不听指挥、自行其事,是最大的不守规矩。
村规民约规定的事,可以干。村规民约是各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自治章程,明确的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村干部要带头遵守并组织实施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全村一视同仁。
四、“怎么干”的规矩
村干部怎么干事,要求和方法都很多,最简单、最基本的就是要“民主公开”。一些能人书记、主任觉得自己能力强、想得远,民主议事影响效率,不如自己直接拍板。但民主公开不仅是为了得出最好方案而设定的一种工作方法,它更是职权组成的方式、行使职权的途径,是办事的程序、用权的规矩。
村里的大事小情要集体研究、商量着办。村级组织从组织结构上看,是实行集体领导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是由几个人组成的集体领导组织,实行集体负责制,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说了不算,委员会的集体决策方为有效,个人不能代替集体。
村两委要团结协作一起干。村级组织从现实运作上看,要整合运作,使村级组织有不同的职能和立场,又能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明确,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以村务联席会议的形式一起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村民委员会不能单独开会研究村务工作,村党支部只有在研究纯党务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开会,如发展党员、党员学习等,其他涉及村务的,也都要经过村务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村务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加,不是党组织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列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涉及村集体经济事项的,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应当参加。这些都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
办事的过程要民主公开、规范程序。要落实好“五议两公开”程序,把民主公开的精神贯穿到重大事项决策和村务管理的全过程。要健全村级组织监督工作机构,完善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公开党务、村务和财务,使村书记、主任的工作始终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之下,始终在村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定期向村民述职,述职的过程也是公开的过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应当接受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村干部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合格,职务终止。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重大。乡镇街道纪(工)委回归主业、精力更集中,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确保民主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作者为东阳市委副书记)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金华日报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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