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扶贫资金的投入日益加大。抓好扶贫资金监管、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成为推进过程中的关键一环。笔者认为,各地在落实扶贫政策时,要多问问扶贫“初心”,所有扶贫资金以及所产生的效益是否落实到贫困人口这一对象上来,是否达到了脱贫致富这一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告诫全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作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扶贫工作的具体推动者。在落实每一项政策、花费每一笔资金、开展每一个项目时,都应该把党的“初心”牢记于心,把政策目的、资金用途、项目预期等等都理清判明。然而,有些地方在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依托合作社、农场等来实施扶贫项目,几十万的扶贫资金仅以方便打工或象征性发放补助的名义扶持贫困户,至于资金谁来管、利益谁来分成都成了一笔“糊涂账”,致使看似受益的贫困户所产生项目带动效应却微乎其微,反而合作社、农场大户成了最大受益者,这就容易产生富者越富、贫者越贫两极分化现象严重的“马太效应”,这一现象着实不可取也。
好钢用在刀刃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精准扶贫,看真贫,真扶贫,扶真贫。扶贫资金不是壮大地方财力、推进产业发展的“唐僧肉”,也不是一拥而上、包治百病的“万能药”,而是助推贫困户打开致富之门的“金钥匙”、帮助贫困群众爬坡过坎的“动力源”。这就要求各地必须因地制宜地实施扶贫项目,哪里有贫困,资金就要扶持到哪里,哪里最需要,扶贫效益就要发挥到哪里。依托合作社、农场等主体实施扶贫项目无可厚非,但不能本末倒置,忽视了政策的“初心”、忽视了资金本该发挥的效益,更不能造成国有、集体资金流失,使原本富裕的人群注入资金后更加富有,贫困问题却依然没有解决。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各地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帮助贫困人群解决难题,早日实现脱贫致富这一“初心”不放松,从严把关项目、从严管理资金、从严监督效益,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用得其需。首先,在立项、审核把关上要“从严”。对于不符合要求、违背国家政策、滥竽充数的项目坚决不能上,从源头上保障扶贫效益的发挥。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从严”。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坚决杜绝随意变更项目、“挂着羊头卖狗肉”等现象发生。第三,在后期管理监督上要“从严”。加强党内、社会、媒体等各方面监督,规范资金用途、利益分成,杜绝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让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作者:中共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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