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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问剑:电商扶贫: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

[ 作者:莫问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7 录入:王惠敏 ]
 

国家扶贫日(1017日):

1017日一直是“国际消贫日”,每年这一天,联合国都会选择一个国家作为主会场,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从2007年至2013年连续7年,我国在“国际消贫日”与联合国驻华系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主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各地也在同一天举办各种活动。20148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17日设立为“扶贫日”。20161017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扶贫日。

1017日,将迎来第三个国家扶贫日。这几天,从国务院扶贫办到各省市政府主管部门,以会议、论坛、沙龙等诸多形式,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这其中,电商扶贫作为“十大工程”之一,以其网络传播面快而广,格外受到关注。作为县域电商的从业者之一,今天我也想就相关问题做一个延展性思考。

20152016国家扶贫日部分活动“电商扶贫”从概念提出和理论构建,社科院信息中心汪向东老师已经有了一系列详实而充分的论述。在前段时间召开的全国电商扶贫现场会上,业内大咖魏延安对甘肃成县的电商扶贫实践也作了深入的总结。可以说,电商扶贫因其更广的覆盖面、更低的成本、更直接的运作,受到了电商与扶贫两个领域的“双向认同”。

但是,我想说的一句话是,理想很丰富,现实却很骨干。越是各界“叫好”、“点赞”的时候,我们需要保持清醒头脑,莫要“夸大”、“盲从”电商在扶贫领域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扶贫”无疑就是最大的“政治”。这从去年高规格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就可以看出。 政府抓扶贫,不是这一年两年了。现在到了“攻坚”阶段,一是因为执政党要兑现自己的“政治承诺”,要在2020年前实现全民奔小康的目标。二是尚余的70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难度非常大。也正是因为如此,脱贫攻坚已经成了各省市区的“一把手工程”,以政治高度狠抓落实,十大扶贫工程,也正是在这一个背景下被提出,并创造性地在各地实施。这两年,电商很热,电商扶贫被寄予厚望。但是,现实并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美妙——

壹、能够“电商化”的贫困户少之又少。从现有的设计来看,电商扶贫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一个最快的方式,是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通过培训、帮扶等形式,开设“网店”,把他培养成“网商”。从农民到网商,这实际上就是一个“职业”上的变化。如果贫困户都能自己上网卖东西,成为“网商”,这与过去“看天吃饭”、“上门交易”的农民有极大的不同。这里,我们姑且不论贫困户能否在网上卖好东西,身份转变成“网商”本身又有多大可能?现有的贫困户有多少具备这样的条件?我们要看到,至今贫困的,除了交通落后、地处偏僻、资源贫乏等客观因素外,还有着不少贫困户是学历低、技能差等自身素质问题。今天的电商行业,门槛越来越高、资金要求也越来越高,连转统TP都面临转型,要将贫困户从“小白”培训成能够通过电商“脱贫致富”的网商,简直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贰、具备成为“好网货”的农产品少之又少。一说到电商扶贫,很多人就会联想起帮助贫困户卖农特产品。现在各大平台电商,以“电商扶贫”名义做的活动,基本上就是帮助各地贫困户卖农特产,如鸡蛋、大米、杂粮以及各类水果等等。这里,我不是说现在各地搞这个活动在“造假”,水分有多大,但你若深入到落后贫困地区去,走访这些贫困户,你会发现另一个“真实”:一方面,大多数贫困户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销售的农特产品,另一方面,就算有农特产品,贫困户没有品牌、没有包装、供货不稳定,更不用说品质控制,这些农特产品怎么成得了“好网货”,怎么卖得出来?或许有人举证说,当地有返乡大学生,有第一书记等出面组织啊,这个方法对头,很好,问题是,现在有多少地方已经做到了?让贫困户把自己的农特产品卖出去,是“授人以渔”。没有办法“渔”,这是摆在电商扶贫工作面前的一个突出矛盾。

叁、愿意将贫困户纳入“就业脱贫”的电商企业少之又少。“一人打工全家脱贫”,的确,解决就业是脱贫一个很好的方法。在这个思路的引导下,一些大企业通过“劳务输出”方式,有力地助推了不少地方的扶贫工作。但是,当前传统实体经济下滑,新实体经济更倚重机器人等智能技术,对普通劳务工的需求逐年下降。从电商生态来看,服务端、供应链以及物流快递环节,的确可以解决部分贫困人口就业。但问题是,服务端大多集中在一二线城市,供应链基本依靠原产地的企业,物流快递依靠“地缘、乡缘与血缘”抱团发展,真正能够“照顾”到贫困人口就业是十分有限的。更何况,将贫困人口培训成熟练适用人才的成本不低,电商生态圈内的企业考虑到实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估计少有人往这个方向考虑。

肆、平台电商真正让贫困户受益的流量资源少之又少。按理说,平台电商是最有条件落实电商扶贫,尤其是农产品网货化后的销售工作的。对于淘宝、京东、天猫、苏宁、一号店来说,海量的用户,足以“消化”一般性的“扶贫产品”。我们也不时能够看到,各类打着“扶贫”旗号的大促活动。但是,与目前832个国家重点扶贫工作重点县的需求来比较,平台电商的这类资源远远不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一、平台电商只是供求双方的一个撮合渠道,并不参与大量的策划与组织,而相当的贫困户、贫困县根本不具备与平台电商对接的主体;二、来自贫困户与贫困县的产品大多是“小生产”,难以对接大市场,在价格、品质与服务上难以达到平台的要求;三是平台电商掌握资源的小二们,受其内部KPI考核指标驱使,不愿意干太多“吃力不讨好”的事儿。

伍、真正实现了“电商扶贫”的典型案例少之又少。各地的电商扶贫刚刚起步,大家都处于摸索阶段,还远不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时候。现在各地政府公布的数据,大多是基于当地电商发展的整体情况,如果用“精准”两个字来衡量,恐怕很多难以支撑——销售的农产品有多少真正来自于真正贫困户?真正贫困户基于电商新渠道真正增收了多少?新增的就业里面有多少真正来自于真正贫困人口?现有的电商政策让多少真正贫困户受益?……唉,不说了,我太较真了,毕竟发展电商后,贫困户们还是受益的。只是,我觉得现阶段树立的典型案例,总结经出的经验与公布的销售数据太过于表面,见仁见智吧。

什么又是“电商扶贫”更行之有效方法与途径呢?作为一个电商领域的“基层工作者”,我有以下几点“拙见”——

1、电商扶贫首先要解决贫困户“组织化”问题,电商扶贫合作社组建或许是一个有效抓手。国家要求“精准扶贫”,但电商领域不将更多贫困户“组织”起来,是很难将一家一户的资源通过电商推向市场的。一村一品,一村多品,要视具体条件。但通过组建类似的“电商扶贫合作社”(或者在原有合作社基础上改组),并在此基础上整合产品,形成适度规模,才有后续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和整体运营的可能。

2、充分利用对口帮扶与精准扶贫两支队伍,借力微营销手段,一样是“电商扶贫”。前几天,我接到了广东一个贫困县挂职副县长的微信。他是这么说的:“把现有对口帮扶和精准扶贫两支队伍统筹起来,利用好驻镇驻村干部推动基层农产品开发,重点搞好一村多品;利用挂职干部引进对接外部资本和需求,理顺产销链条,结合实际做好各个具体环节,不搞大跃进式的盲目建设。”现在的问题,对口帮扶与精准扶贫往往是两支队伍,需要统筹管理,协同作业。所以,电商扶贫主体要作调整,不要光盯着平台电商,要寻找更多的“第三条道路”,尤其是充分将“对口帮扶”与“精准扶贫”可能存在的电商化资源挖掘出来。

3、与其面上抓培训,不如点上育典型。现阶段,你花再大力气培训贫困户做电商,取得的效果都不会好不到哪里去。一方面,贫困户里培训成为合格网商的人不多,另一方面,就是培训出来后,在当下的电商环境下,他们的存活、成长概率不高。但是,如果有哪一家贫困户因为电商赚了钱,有了典型与榜样,这就会给村里、镇里带来无穷动力。同时,政府把扶贫政策往电商上作些倾斜,或许会有“千军万马”的一天。

4、要把供给侧改革与电商扶贫做些结合。好产品、好网货还是做好电商的基本面。贫困落后地区,生态条件相对较好,但产品的品种品类往往符合当地千百年来的种养习惯,却不见得是迎合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借助对口帮扶与精准扶贫带来的可能销售资源,推进当地的供给侧改革,让贫困户卖得掉、卖得出好价钱。

5、跨界融合,不为电商而电商。每一个地方的资源秉赋各不相同,并非讲电商扶贫就要卖农产品。有“美丽乡村”资源的,就抓农旅融合。总之,什么方向适合脱贫的,就做什么。现在,在云南、贵州等地,都有一些成功实践。

就说这么多吧。希望从这一天开始,更多地方、更多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县学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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