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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娇娇:备忘录让环保失信者不再失心

[ 作者:徐娇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9 录入:实习编辑 ]

近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据了解,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25项内容。(新华社 7月27日)

总所周知,在以往的环保惩戒工作中,不管环保部门下了多大的功夫,仍然不能让损害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引起高度重视,一切惩治犹如“隔靴搔痒”,让违法违规者“不痛不痒”,不能抓住他们的痛处。以往的很多惩治手段都让违规者觉得“无所谓”,关了工厂就重新到别的地方再开一家,罚了钱就又挣回来,这些“鸡毛蒜皮”的惩罚根本不能让环保失信者“走心”。“备忘录”明确了环保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完全抓住了环保失信者的痛处,治到了“心坎上”,让其在保护环境的行动中不再“失心”。

一失足便成千古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这一做法让环保失信者的丑陋面容暴露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让人民知晓是哪些人通过破坏人类共同的自然资源来谋取利益?更有效的发动群众的力量监督环保失信者改正自己的恶劣行为。融入自己的生产生活,完全“走心”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让环保意识普及到所有人的心中,建立以破坏环境为耻的社会风气,将“备忘录”作为企业和商人发展的首要条件和制约因素,让全社会人民对环境保护都开始“走心”,不再“失心”。

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多达90多项的惩戒措施,让环保失信者“闻风丧胆”,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让环保失信者不再“失心”,让其将环境保护事业作为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必要约束条件,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发展社会经济事业,创建宜居宜建的生态经济社会。

作者地址:四川省盐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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