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最艰巨的任务,一方面,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的题中之义,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小康的实现;另一方面,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步伐,关键在全面,决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实现小康,一边还有大量贫困群众没有脱贫。因此,必须把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采取“靶向疗法”,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
第一,必须看清形势,在把握要求中精准攻坚。要有强烈的短板意识,清醒看到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果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和把握,不能抓住主要矛盾扎实苦干,全面小康就会缺乏说服力。脱贫攻坚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贫困人口脱贫,一个是省定贫困村“摘帽”。判断贫困人口是否脱贫的主要标准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判断省定贫困村是否“摘帽”的主要指标是: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所以,各级党员干部对这两个脱贫标准要做到心里有数,自觉围绕这两个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第二,必须结合实际,在紧扣重点中集中攻坚。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充分结合县域实际,着力在六个方面集中攻坚。一要在特色产业扶贫上集中攻坚,依托农业“接二连三”和“百家示范”工程,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力争特色产业在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二要在教育和培训就业扶贫上集中攻坚,落实扶助政策,支持贫困家庭的学龄子女完成从学前到大学的学业教育。加强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培训,对有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三要在医疗和救助扶贫上集中攻坚,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努力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四要在兜底保障扶贫上集中攻坚,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五要在易地搬迁扶贫上集中攻坚,结合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合理规划布局易地搬迁安置点。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就近方便安置”的原则组织易地搬迁,优先搬迁贫困户和特困户。六要在基础建设扶贫上集中攻坚,精心组织实施一批关乎全面脱贫与全县发展的水、电、路、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必须加强引导,在凝聚合力中共同攻坚。牢固树立抓脱贫攻坚就是抓发展、抓民生的工作理念,引导各方面资源、力量向脱贫攻坚聚焦聚合。一要在规划编制上聚合力。精心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及各专项扶贫规划,实现各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实实在在谋划实施一批关乎脱贫攻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二要在资金使用上聚合力。在资金精准方面,一定要解决大水漫灌问题,所有的扶贫资金必须要精准使用到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项目,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脱贫对象生产生活改善上,严禁“撒胡椒面”“跑冒滴漏”。要加强对各类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的整合,积极撬动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扶贫脱贫。三要在项目实施上聚合力。在安排项目方面,无论是上产业发展项目,还是基础设施项目,都要集中精准到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不能一味地、盲目地去搞好所谓发展大项目。要统一建立扶贫项目库,实施联合审批、共同实施,支持贫困群众通过项目带动实现脱贫。
第四,必须强化责任,在全民参与中加强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必须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科学统筹谋划,奋力真抓实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小康、脱贫攻坚都是“打基础利长远、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全局性、长远性工作,必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考量、来推进,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的工作态势。必须加强乡镇党政班子、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致富带头人等三支队伍建设,以增强能力和水平为导向,努力让乡镇、村的工作思路、能力、作风适应发展的需要,确保关键时刻顶得住、拉得上。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不动摇,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业创新热情释放出来。必须组织引导各级干部深入到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前沿阵地,以“钉钉子”的韧劲积极应对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以“啃硬骨头”的狠劲逐一攻克抓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搞形式主义的、工作不务实的、成效不明显的,将铁面问责、绝不姑息,始终保持严督查、强责任的高压态势,确保全面小康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者单位:湖南省湘潭县大鹏路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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