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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骏骅:筑牢三道墙严防换届走暗道

[ 作者:卢骏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22 录入:实习编辑 ]

今年换届是党的十八大后市县乡领导班子首次集中换届;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建强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途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换届风气作为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将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笔者认为,应筑牢“三道墙”,严防党员干部在换届中,思想走偏、行动出格,为人失信,通过“偏门”、“暗道”达到自私目的。

筑牢“规矩之墙”。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逾越规矩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换届之际,一个党员、干部只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对党的规矩的敬畏,是决不会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出现类似的情况,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们小视党纪、蔑视规矩。因此,筑牢“规矩之墙”要塑造规矩的权威性、威严性,在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构建起坚固的“规矩之墙”,让所有成员全覆盖于党的规矩的规制之下,不允许任何人有逾越规矩、凌驾于规矩之上的例外。

筑牢“纪律之墙”。纪律是一个团体或组织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只要有团体或组织的地方,就会有纪律。只有人人遵守纪律,才能在组织内保持一定秩序,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强大力量。在换届中,严明的纪律是实现选准用好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障。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而有的党员干部,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严守换届纪律中,对上承诺是一套,对下要求再一套,对己自律又一套,这样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行为,是对党纪国法权威性的挑战,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应对这种现象,筑牢“纪律之墙”必不可少。要拉紧纪律的“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被行使,让党员干部在“玻璃房子”中“遵纪守法作表率,身先士卒正风气”。

筑牢“诚信之墙”。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管是交友、齐家,还是经商、为政,都离不开诚信二字。孔子《论语》中就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名句,即:诚信是立人之本。诚实守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张政治名片,一项必须拥有的政治资本。换届中,不讲诚信的领导干部是绝对不可以重用提拔的。对待组织不讲诚信,就会对党不负责任;对待干部不讲诚信,就会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待群众不讲诚信,就会对事业不负责任。最近,国务院提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这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也值得借鉴。所以,在换届中要筑牢诚信的“嘉峪关”,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诚信关口”,把诚信贯穿到干部培养、考察、使用、考核各个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在党员干部中形成良好的诚信道德风气。当然,也要防止诚信被用到“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恶劣行为中,让“卖官干部”的“威信”节节攀升。

任用和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充实到各部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在换届中,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觉悟,懂规矩、守纪律、讲诚信,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筑牢规矩之墙、纪律之墙、诚信之墙,关闭所有的“偏门”,堵住所有的“暗道”,防止换届“地鼠”走捷径破坏党纪国法根基,在全社会树好严肃换届纪律“风向标”。

作者单位: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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