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属不可再生资源。近年来,由于农资价格上涨、土地耕作效益相对低、局部地方耕作条件较差、以及外出务工人员队伍的日趋庞大等原因,造成农村不同程度出现“撂荒地”。如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撂荒现象,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还将危及粮食安全。因此,必须尽快拿出有力的措施,让撂荒耕地“活”起来。
形成“撂荒地”的原因一是农业生产成本高,比较效益低。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50公斤,收入1000元左右,除去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350元和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450元左右外,亩平纯收入200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一亩地一年纯收入还不及一个人外出打工半个月的收入,因此,很多农民宁愿举家外出打工,也不愿意在家种田,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 。农业成本高,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二是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部分缺乏劳动力的农户无力耕种。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均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六一”式劳力结构,对耕种土地通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条件差造成耕地撂荒。部分旱片死角的“高磅田”、“望天田”一遇干旱之年,在错过改制的最佳时节就被迫撂荒。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四是基层管理滞后。村社面对许多外出户或外迁的农户对承包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
笔者根据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中关于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相关精神,从源头入手,充分考虑农村土地政策,按照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对解决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从提高乡(镇)、村、社干部对撂荒地现象认识入手,责任到人,把控制撂荒地纳入对乡(镇)、村、社干部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组织村社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要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当作农村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来抓,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乡(镇)、村、社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管理长效机制,理解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并且要深入生产一线,调查了解耕地耕种情况,分析农民可能撂荒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计划,切实解决恢复撂荒地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适宜耕种的地块都进行耕种。
二、从提高群众对撂荒现象的认识入手,对撂荒地实行有效管理。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举办讲座、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使承包农户认识到防止耕地撂荒是应尽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使村民懂得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组织有权利对撂荒地实施管理。
三、从切实稳定农资价格和制定粮食最低保护价入手,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和调动广大农户的种粮积极性。物价局、供销社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环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规涨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且要对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粮食收购价格迅速、有效地加以调整,调动种粮积极性,减少撂荒地。
四、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入手,有效减少撂荒地。近年来,中央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强农惠农政策的文件,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从降低劳动强度入手,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通过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如旋耕机、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推广新型的耕作制度和技术,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六一”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政策。乡(镇)村社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实行乡(镇)村干部包片包户,尽快落实耕地种植计划;要集中资金继续加大以水利、道路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并加强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工程永续利用,长久发挥效益。对发生耕地撂荒的农户,乡(镇)农服务中心及财政所等部门要及时掌握当地耕地撂荒情况,停付或追回种粮直接补贴款,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五、从创新机制,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入手,防止耕地撂荒。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乡(镇)、村、社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规范流转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村集体要引导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对承包户自愿交回承包地或承包户转为非农户口而无力耕种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接收或收回承包地,并依法重新发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入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或个人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要不断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形成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开发、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防止耕地撂荒。要组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努力为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信息咨询、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保护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收益。
六、从针对撂荒地出现的原因入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避免出现撂荒地。对因贫困无钱购买种子等生产资料或因缺乏劳动力无力耕种的农户,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要发动群众开展生产互助,农业、供销等部门提供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农村金融部门提供小额信贷服务,支持其生产耕种;对因旱涝等自然灾害一时无法耕种的,有关部门要结合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农户改土改水,提高地力,改善耕作条件;对属基本农田的,不得撂荒或改作非农业用途;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的,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要组织代耕,并采取办法及时通知承包农户,对既不耕种又不转包的农户,发生耕地撂荒要通知其限期(下一季)恢复耕种,到期仍不能履行耕种义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要动员撂荒农户自愿或委托村组流转承包地。同时,要通过驻村乡(镇)干部和联动部门的干部进村入户,在技术、资金、种苗、流通、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
(作者单位: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群众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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