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但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三农”国家,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水平还很低,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存在许多问题。韩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实行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快速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由于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韩国在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中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这是韩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后居上的重要经验与启示。首先,政府制定战略规划。作为经济社会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农业信息化因为投资更大、收益更低和回报周期更长,更加需要政府进行战略规划。韩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农村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这有力地助推了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第二,政府进行多方协调。农村农业信息化是一项涉及到多部门、多领域、多行业、多学科的庞大的系统工程。韩国政府在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特别注重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第三,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农业是基础产业和弱质产业,农村相对城镇具有落后性,单靠农村农业自身难以承担信息化建设重任。
注重提升农民的自主能力
农民的信息应用能力是将农村农业信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农村农业信息化是一种状态,需要具备良好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的新型农民加以操作,才能变为促进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动力,否则,就会变成泡影。农民信息化应用能力是农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现、获取、吸收和利用信息,以满足自身信息需求和促进自身发展的综合能力。韩国在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中特别注重提升农民自主接受信息化服务的能力。韩国在所有的学校开设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课程,提高新一代农民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同时,韩国政府注重通过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的紧密协作,通过分类别、多途径对农民进行信息技术培训,不断促进农民运用多种信息传媒(计算机网络、通讯、视听等载体)网络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生活咨询服务、农产品信息、文化教育信息等,从而提高农民参与信息化服务的积极性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认真探索自己的发展模式
各国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各国在农村农业信息化发展中必然会选择不同模式。韩国依据“新村运动”经验在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中,采取“信息化村”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弥补政府资金不足,韩国政府巧妙的采取采取事业性运行和商业运行两种相结合的模式。韩国农村农业的信息主干网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而其他网络均由实力不同的各种民营电信企业负责。韩国的实践表明,只有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才能顺利推进,形成较强的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东方城乡报201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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