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来,依法治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其中法治政府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加快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党要继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来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以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继续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公平、公正的体现,对存在的法律漏洞、不规范法条等要及时补充、修正。法律制定、修改要严格按照程序来,保证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保证制定出来法规是合法的、有实效的。
继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学习培训来丰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保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治国者必先受制于法”,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监督,可以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方式进行,外部监督包括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内部监督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专门监督等。对权力集中部门、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作者单位:中共长顺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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