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离不开金融体系的赋能。在党的20大报告中,以“加快”作为“建设农业强国”的修饰词,表明了对我国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的双轮驱动增长的急迫性。如何取得两者的均衡,已经成为我国新时代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国农业“大”而不“强”的根本原因是农业效率低下。而农业生产要素回报率低,与其生产函数、企业家能力以及政策环境息息相关。一个国家将农业的主要功能确定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并对农民的生产决策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导致粮食产品具有了公共产品属性,不能够完全按照市场竞争予以定价。由于政府对粮食主产区的限制了农户的生产决策,因此,国家必须对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商予以政策性补偿。所以,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但是,对于可以自由选择经营项目、自主生产决策的非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经济组织,其经营性行为选择如果不受政策、制度性约束,其提供的农产品或者相关服务通过市场而定价,其农产品不应该进行政策性补贴,因为这种具有市场竞争机制的农产品并不具有公共属性。
将农产品一律定义为具有公共品属性,是长期以来的一个理论谬误。这个理论为通过补贴来维护一套低效率的农业体系提供了支持,与高水平市场经济是不相适应的。非粮农户的生产决策,即“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不受制度性、政策性约束,而是受其企业家能力的约束,受其知识结构、市场警觉性的影响。例如,在湖南慈利县调研时,我们发现慈利县拥有40万亩温州柑橘园,但是每年的柑橘难以销售出去。如何改良品种,需要新的技术,需要企业家行为。在慈利县岩泊渡,我们发现了一个以引入新品种、新技术规模化种植金秋砂糖橘的企业——慈利县金桔农产品开发公司。其董事长李洪波先生,是当地的一个农民,为了解决慈利县所种植的温州柑橘市场价格低廉、橘农增产不增收的难题,他跑遍全国十几个地方,调查了上百种柑橘品种的市场、技术后,最终确定与中国柑橘研究所的专家合作,引入8个品种尝试栽培,最后确定以金秋砂糖桔作为其新品种。2022年11月的现场调研发现,李洪波所流转的2100亩果园,基本挂果,亩产约7000斤。果商在果园里直接采摘装车的价格为5元,市价约10元。扣除成本,每亩的纯利润能够达到12000元。据李洪波介绍,2022年果树还不是丰产期,如果进入丰产期,每亩能够收获10000斤以上。李洪波的柑橘改良技术、新品种引进等企业家行为,为其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也为慈利县的柑橘种植户带来了新的希望。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农民,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力量,其企业家精神,本质上属于“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农民的企业家精神转变为企业家行为,受一系列约束条件的影响,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资金供给体系,即金融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是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故此,必须提高农业的现代科技装备能力,通过构架城乡融合的新型格局,改变农业生产的要素禀赋结构,从而创新农业组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强国不可能建设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体系之上,不可能建设在小农业知识谱系之上,也不可能建设在以人情信用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体系之上。李洪波先生进行规模化金秋柑橘种植,需要流转土地,修建适宜于金秋沙糖桔生长的渠沟、培育果园,等待三年后挂果……。所有这些,均需要新的知识体系与金融体系为其赋能。土地流转、规模化技术改造、果园建设需要大笔资金投入。但是,农民创新行为最缺乏的就是资金获取能力,特别是其投资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农业创新与发展的最大障碍,是没有与其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李洪波流转了2100亩地,并进行了土地整治、沟渠建设等专用性投资,但是,现有的银行体系却不能接受其流转土地的经营权贷款。资金短缺成为李洪波扩大生产规模的最大障碍。一个不能激励农民企业家行为的农业体系,难以内生新的经济组织方式;一个缺乏企业家精神的国家,是不可能建设成为农业强国的。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激励农民的企业家行为为基础。因此,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与产品创新,满足农业经济组织的金融需求,重新组合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效率,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
只要不是以传统技术组织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要激励粮食种植领域的企业家行为,也需要与其相适应的金融体系。近年来,“巨型稻”这种新型品种的试种情况,引起了业界与学界的强烈关注。这是一个在2016年开始试种的水稻新品种,这个新品种有可能实现农业生产的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的双轮驱动,使之达到一个新的均衡点。根据过去5年的试种统计,特别是种业研发企业2022年在全国200多处的试种统计,巨型稻亩产达到了800-1000公斤;每亩能够提供青饲料2-3吨。因为其秸秆高达2.2米,所以能够较好地实现“种养结合”,为禾花鱼、小龙虾、螃蟹等水下立体养殖提供了条件。此外,由于秸秆的蛋白质达到7.8%,为实现“北牛南养”的提供了新契机。但是,要实现“巨型稻”潜在的经济利益,却存在巨大的障碍。首先,巨型稻必须实现规模种植,才能够将其内在的潜力发展起来。这需要社会为其生产组织者提供金融便利,能够低成本获得资金,组织生产与经营,从而将农民的企业家精神转变为企业家行为,为其粮食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新的选择。可见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激励粮食生产者企业家行为的重要条件。其次,从事规模农业的粮食生产者,其所拥有的最大的资产,就是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如何将流转土地的经营权资本化,使其具有抵押功能,并确定其抵押能力,是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最迫切的创新活动。第三,现代农业的最大特点是空间分散与产业链聚合同时并存。因此,需要构建分布式的新型组织方式。与此相应的金融体系,是基于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金融体系。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席勒认为,在金融发展史上,金融体系是一项重要发明。二十大将“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制度创新,有其内在原因。要提高农业回报率,提高金融服务农业的水平,激励农民的企业家行为,金融组织就必须进行系统性重塑。只有细致入微地引导他们发展才能够成功的引入未来,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扩大化、民主化和人性化改造,直到未来金融机构、金融组织以及金融活动在普通民众中生产生活中常态化,其对农民的生产组织、生活交往的影响也更为积极。金融系统的体系化重塑,意味着要赋予普通农民平等参与金融体系改造的权利,让他们能够全面的获取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区块链等工具,运用大数据、算法等方式理性地把握机会,从而为农民的企业家行为提供金融便利,为加速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内生动力。农村金融组织的体系化重塑,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分布式农业发展时期的制度创新,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加速器。
(作者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湖南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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