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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友:不宜过高估量农村夫妇生育三娃的热情

[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02 录入:易永喆 ]

 2021年5月3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央政治局会议经讨论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优势。这一消息迅速引爆社会舆论,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关于谁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问题成为人们谈论的首要问题,许多人认为“生育三孩的希望在农村”,农村夫妇将会成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主力军。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中选择理想子女数为三个及以上的受访对象59.44%来自农村地区,39.25%来自城镇地区。这似乎进一步说明了我国农村地区居民更倾向于生育三个或三个以上子女的事实。笔者根据自己长期在农村地区从事田野调查的经验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不宜过高估量当前农村夫妻生育三孩的积极性。城镇化进程和农村社会内部的发展等因素早已改变了农村地区年轻人的生育观念,制约着城镇夫妻生育选择的限制性因素同样也制约着农村地区夫妇的生育选择。

一、城乡三孩生育意愿差异不显著

当前部分地区组织了调查队对三孩政策实施后谁会生育三孩的问题进行了生育意愿调查。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在全市抽取适龄家庭366户口进行了调查。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对西安市100位育龄青年进行了调查。四川省阆中市统计局则通过是子问卷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300个以20-45岁阶段人员为主的家庭进行了调查。浙江省的国家统计局金华、上虞、桐庐、丽水、台州、绍兴、湖州和瑞安等调查队近期也分别开展了家庭生育三孩意愿问卷调查。虽然这些各地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以小规模、随机性的点状调研为主,缺乏国家和省级层面的大规模调研,从而导致调研数据缺乏宏观审视,但也足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当前我国当前民众的三孩生育意愿。

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农村地区的生育观念虽然较城镇地区较为传统和保守,但三孩生育意愿同样普遍较低。城镇化过程正在迅速改变年轻一代的生育观念,生育观念上的城乡差别正在逐步缩小。各地区进行的民众生育意愿调查数据也部分印证了笔者的观点,如济南调查队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居民中有生育三孩意愿的占11.2%,城市居民中有生育三孩意愿的占4.3%。这说明当前城乡生育三孩意愿之间的数值差异虽然存在,但从整体调查结果来看两者之间却并不存在截然不同的性质差异。无论是农村地区还是城市地区,人们生育三孩的意愿都不高。因此,人们的三孩生育意愿并不存在着显著的城乡差异。城乡之间生育意愿的趋同性无疑是随着中国城镇化过程的迅速推进,城乡之间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差距日益缩小的典型例证。

二、城乡三孩生育意愿限制因素具有趋同性

人们的生育观念受到社会生产生活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家庭不仅是农村地区社会生活的基本构成单元,同时也是生产活动的基本经济单元。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农家庭模式是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家庭经营方式。为了追求家庭经济收入的最大化,农村地区过去普遍盛行孩子出生后交由在家务农的祖父母抚养,青年夫妇继续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养育模式。这种模式无疑是对家庭劳动力分工的最大利用,尽量确保家庭经济收入不会因为养育孩子而大幅减少。随着社会对于“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现在农村地区开始流行母亲在家全职带娃的养育模式。这一养育模式虽然被认为有利于孩子成长,但却在短期内导致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减少,家庭经济收入因此减少的同时出现支出的大幅度增加。

城镇化进程不仅重塑了农村人口布局,同时也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农村地区传统的依靠子女赡养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城镇化大潮中正面临挑战。农村家庭的代际关系变化无疑会影响人们的生育观念。农村居民一方面养育孩子的成本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对孩子的未来收益预期大幅降低。这导致少生育子女成为人们的必然理性选择。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人外出务工,其生活观念也日趋城镇化。城镇流行文化等生活消费观念成为农村青年人追捧的对象,“不婚主义”和“丁克家庭”等婚育观同样对青年人的生育观产生了显著影响。这导致农村青年的生育观念虽然受到一定的传统文化影响同城镇地区有一定的差异,但由于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在城镇化大潮中正日益式微,城乡之间的生育观念差异正日益正向趋同性。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对378户适龄家庭开展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55.3%的农村受访问对象表示教育培训费用成为养育孩子的主要经济负担。巨大的教育培训投入成本成为制约许多农村家庭生育三孩子决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三、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应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25日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随着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城乡之间的社会经济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生育观念差异势必同样呈现出趋同性。家庭经济收入因素、时间精力成本因素、身体状况因素和教育观念因素等阻碍城镇居民生育选择的因素同样困扰着农村夫妇的生育选择。许多农村家庭在进行生育选择时相对城镇居民面临更加突出的经济收入短板。这要求我们在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的过程中不仅应遵循城乡一体化原则,而且应根据农村地区发展整体滞后于城镇地区的现实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

1.加大对农村部分生育三孩家庭的经济帮扶

笔者在农村调研中发现经济收入仍然是影响绝大部分农村夫妇生育三孩意愿的一个首要因素。许多受访对象表示国家应该对农村地区生育三孩家庭从孕期保健、幼儿照护和学历教育等方面进行经济补贴。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2021年7月28日在《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中提出将给予每个按政策生育第二孩以上孩子的家庭在孩子3岁以前每月500元的育儿补贴金。此举首开全国地方政府给予生育二孩以上家庭发放补贴的先河,虽然其后续政策实施效果尚有待观察,但无疑对鼓励部分农村家庭生育三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完善农村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由于受到城乡二元化体制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发展非常滞后。农村家庭结构当前正在经历从传统“大家庭”向以核心家庭为代表的现代“小家庭”转变。传统家庭的养老和育婴模式在这一过程变得难以为继,许多农村家庭也不得不将幼儿送往城镇托育机构。由于我国城镇公立托育机构普遍不足,大量私立托幼机构费用高昂,婴幼儿的照料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成为影响农村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负面因素。“生得起、养不起”成为制约农村家庭生育意愿的一个主要原因。笔者在调查中近80%的受访对象均表示希望国家加大对幼儿托育体系的建设和投入,完善农村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和相关配套政策。

3.综合施策降低农村家庭教育负担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家长的普遍期望。农村家庭父母由于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因此对于子女教育的投入格外重视。由于许多农村家庭原本经济条件欠佳,教育投入在其家庭经济支出的比例明显高于城镇家庭。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技术的发展,校外培训机构的“焦虑营销”策略正从城镇向农村地区蔓延,许多农村家庭也被迫加入到“鸡娃”的激烈竞争行列。这需要国家一方面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教育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采取政策措施扼制校外培训机构的无序扩张和无休无止的“焦虑贩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庭的教育经济负担。

(作者系重庆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研究中心、新时代健康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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