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农民收入一直是“三农”问题的难点。农业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农民增收的两个重要途径。直观上讲,劳动力转移可以通过增加非农就业机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农业机械化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直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同时实现对劳动力的替代,为非农就业创造机会。有观点认为农业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影响。但已有文献仅局限于定性描述,缺乏实证证据,尤其对两者的因果关系包括两者对农民增收的具体作用机制缺乏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区分农业机械化、劳动力转移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具体作用机制,引入中介效应检验模型,检验机械化是否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或者反过来,劳动力转移是否可以通过机械化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及各自中介效应所占的比例。这可以在量化估计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贡献的同时,进一步考察劳动力转移和机械化之间可能存在的某种综合作用机制,探究其作用于农民增收的具体路径,这对未来人口红利消失条件下的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参考价值。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一)农业机械化进程及其对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
机械化作为一种典型的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可以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劳动时间,提高产量。在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的条件下,机械与人工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机械化可以有效降低农业成本。所以,机械化是农业应对“刘易斯拐点”和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挑战的必然选择。但一般农业经济理论认为机械化具有显著的规模偏向特征,要求相应的耕地规模作为匹配。我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特征、多样化的地形地貌条件、耕地细碎化和地权分散化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推进。但近年来的农业实践表明,中国农业在人均和单个农户耕地规模都没有实质性扩大的条件下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农业机械化道路。除了农户自购自持外,出现了农机服务“外包”、跨区作业、农机合作社和“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机械化模式,尤其是通过农业生产环节的分工而非地权的集中来实现规模经营的各种新形式极具中国特色,在没有变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快速推进了农业机械化。
从理论上看,机械化极大地解放了农业劳动力,节约了农民的农业就业时间,得以将其从土地上释放出来外出务工就业,这可以通过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增加非农就业时间来提高农民非农收入。但机械化就一定增加农民农业收入吗?答案是不确定的。因为对于农业本身而言,机械化更多的是要素替代效应而非产出增长效应。过于冒进的大规模机械化反而容易陷入土地的粗放经营,其倾向于提高劳动生产率而非土地生产率。结合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模式,农业机械化的劳动生产率增长效应会使得农民的劳均农业收入增加,但在农户耕地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其对单个农户的户均农业收入效应则可能是不确定的。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和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只有当农户获得的非农收入超过农业收入水平时,农户才会选择劳动力转移,因此无论机械化对农户农业收入的影响如何,机械化的总收入净效应应该都是正的,其会促使农户总收入增加。
本文认为,机械化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非农收入。其可能会增加单个农民的农业收入,尤其是耕地扩大的规模经营户,其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收入水平是提高的,但在户均耕地规模不变的条件下,其对农户层面的农业收入影响是不确定的。
H1: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宏观层面农业收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H2: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的非农收入和总收入效应是正向的。
(二)劳动力转移进程对农民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
因为劳动力转移可以使得农业部门处于“隐蔽性失业”的剩余劳动力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其首先增加的是农民非农收入。如果像刘易斯二元模型所假设的那样,农业剩余劳动力边际产出为零或为负的话,劳动力转移应该不会影响到农业产出,因为其本身并不对农业产出做出任何边际贡献。不过,舒尔茨等并不认同这种“零值农业劳动假说”,特别是在农忙时节,农业劳动力供给尤其不足,季节性短缺明显。那么,劳动力转移就会影响到农业产出及收入。
近年来农业迅速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机械化道路,对劳动力形成有效替代,粮食生产实现“十三连丰”,所以至少从宏观表现来看,劳动力转移似乎并未对农业生产造成实质性伤害。但在一些局部地区,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和抛荒、撂荒等非常常见,如不加速推进机械化,未来“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地”等问题就可能成为大问题。因此,劳动力转移需要机械化作为配套,劳动力转移对农业收入的宏观影响也就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农民的农业收入增加与否,劳动力转移过程中能否以机械化作为配套也就变得至为关键。
结合二元经济模型,只有当非农部门的工资率足够高于农业部门时,农户才会克服各种迁移成本而选择劳动力转移,从而获得非农收入。劳动力转移对农业收入的影响虽然是不确定的,但其非农收入所得一定会超过其可能的农业收入损失,净收入肯定是增加的。所以,农民的非农收入和总收入都是增加的。
H3:劳动力转移对宏观层面农业收入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H4:劳动力转移对农民的非农收入和总收入效应是正向的。
考虑到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各自的农民增收效应,本文进一步提出替代性备择假说5和假说6:
H5:农业机械化可以通过中介变量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H6:劳动力转移可以通过中介变量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三、模型、变量及数据处理
(一)模型设定
1.农业机械化、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为了分析农业机械化、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因果关系,本文构建三者的动态面板回归估计模型,以此为基础,通过中介效应模型检验两种中介作用:(1)机械化能否通过促进劳动力转移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因变量为农民收入,自变量为机械总动力,中介变量为劳动力转移量。(2)劳动力转移能否通过推进机械化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因变量仍为农民收入,自变量为劳动力转移量,中介变量为机械总动力。
(二)变量定义
1.机械总动力。采用农业机械总动力衡量机械化水平,这可以综合反映农业生产中的机械化程度及其投资状况。
2.劳动力转移量。考虑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中所描述的劳动力转移客观变化规律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农业劳动力数量占就业人员总数量的比重作为劳动力转移的代理变量。
3.农民收入。由于统计口径的调整,采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00~2013年)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14~2015年)衡量农民收入水平,分别采用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作为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的代理变量。
4.其它控制变量。包括农村用电量和有效灌溉面积等。
四、估计结果与讨论
(一)农业机械化、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关系
机械化的快速推进,不仅可以通过对劳动的有效替代降低要素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民农业收入增加;还可以通过节约农业劳动投入,促进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非农就业时间,增加农民非农收入;通过农民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的同时增加,机械化变量最终会导致农民总收入增加。显然,劳动力转移可以使农民就业更加充分,直接增加农民非农收入。不过,农业劳动力可能仍然存在相对“过剩”,边际生产率很低的劳动力转移后,对农业生产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另外,也可能是农业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提高,包括机械化的推进等,有效避免了劳动力转移可能对农业产生的负面影响。所以,劳动力转移对农业收入的影响仍然是不明确的。
(二)中介效应检验
1.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检验。机械化对农民增收的直接作用是显著的,并可以显著促进劳动力转移。在控制了机械化变量的影响后,中介变量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仍显著,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是存在的,但存在的是“部分的”中介效应,并非完全的中介效应。
2.农业机械化的中介效应检验。劳动力转移和机械化变量都可以显著促进农民非农收入增长,但劳动力转移对机械化进程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因此,劳动力转移通过促进机械化而增加农民收入的路径并不显著。即劳动力转移未能通过机械化的中介作用而增加非农收入,其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路径是直接的。
综合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检验来看,机械化可以直接作用于农业收入增长,也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作为中介变量“部分地”促进非农收入增长;劳动力转移可以直接作用于非农收入增长,进而促进总收入增长,但机械化在这一过程中并未发挥中介作用,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路径是直接的。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发现,机械化对农民总收入、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的作用均是显著的,但对农业收入的作用力度要显著地大于非农收入。劳动力转移可以显著地促进农民总收入和非农收入增长,但对农业收入的作用不显著。从东中西部的分区域比较来看,上述结论基本上是稳健的。从各变量具体作用逻辑来看,机械化既可以直接作用于农业收入增长,也可以通过劳动力转移的中介效应“部分地”作用于非农收入增长。劳动力转移直接作用于非农收入增长,进而促进总收入增长,但并未通过机械化作用于农业收入增长,其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路径是简单而直接的。
本文认为,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是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两大抓手,不可偏废。其中,机械化可以对农民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起到双重促进作用,在劳动力大范围转移背景下,机械化是应对人口红利消失和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挑战的关键。另外,应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尤其是逐步消除劳动力转移的各种制度性障碍,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彻底市民化。
作者:李谷成1 李烨阳2 周晓时1 作者单位:1、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11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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