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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然芬: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路径

[ 作者:赵然芬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16 录入:王惠敏 ]

从宏观上对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和发展集体经济应当注意的问题,现予以刊登,供读者研究思考。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举措。与村“两委”的基层“政务性”组织不同,农村集体经济是经营管理所在行政村以土地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所有资产的“经济性”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层面的经营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共中央连续在多个重要会议上强调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但受体制、机制、要素和资源制约,集体经济薄弱现象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特别是集体经济经营收益为零的“空壳村”还占有较大比重。进入新时代,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乡村治理能力,尤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法人”地位。日前,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注册登记等程序和运行机制,确保其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充分、完备的市场主体地位。

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标准及附着其上的责权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坚持合法、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协商决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登记及备案制度,成员享有和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成员加入与退出机制等,解决成员认定边界不清问题。

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集体经济资产总量,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模式,试行农村集体资产乡镇管理县(区)监督模式,探索建立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以资产清查、台账管理、档案管理等为基础,以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合同管理、开支审批、财务审计等为重点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分步建立政经分离、职能互补的新型农村基层关系。因地制宜推进“四分开两集中”的政经分离体系,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阶段适时推进实行机构分开、职能分开、财务分开、人员分开,处理好村“两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军人才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懂经济、会经营、爱农村、爱农民”的经营管理团队,在于是否有一个完备的“引进来、留得下、长得好”的人才作用机制。在当前集体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培育“领头雁”,充分发挥能人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强化农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注重在农村能人、成功人士、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推选年富力强、文化程度高、事业心强、懂经营管理的农村人才担任村“两委”成员;进一步加大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的选派力度,充分利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才引进政策,引导更多人才资源扎根基层;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退伍军人及外出创业成功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其经营管理本地集体经济,集合多方智力壮大经营管理团队。

构建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技能培训,构建常态化、进阶式培训机制;另一方面,重视对农村年轻党员、村级后备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职业技能培养,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和智力储备。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人才激励机制。结合农村能人需要,综合运用经济奖励、荣誉鼓励等多种方式进行激励,探索设立与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的“激励股”或“岗位股”。完善惩戒机制,出台有效措施,强化、压实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服务责任,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效果不佳甚至导致亏损的带头人追责问责。

创新多元化集体经济增长模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历史变革、地理区位、农业资源、村集体领导班子能力等因素影响,呈现出严重的发展不均衡。2016年,我国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与有经营收益的村的比例为1.24∶1。而在有经营收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根据发展水平又分为三类:一是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近城镇农村,经营性资产多且盈利能力强,年经营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占6.51%;二是资源丰富,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年经营收入在5万~100万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占44.83%;三是资源贫瘠,只有少量经营性资产,年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占48.66%。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参差不齐,要发展壮大,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差别发展。一是发展较好、实力较强的集体经济组织,引导鼓励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尝试参与资本市场的投资与运营,把土地、物业、资金等集体经济资产,以信托、合作入股、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产业投资、城市开发与建设,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发展壮大。二是发展一般但资源丰富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立足本地优势,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如在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评估认证的基础上,鼓励村集体以集体所有资产和政府投资形成、交由村集体管护和使用的资产等做资入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农村三产融合产业等,或者通过股份合作形式投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再或者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设施,通过发包租赁获取租金收入。三是发展一般或落后、资源一般甚至贫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通过入股或参股、跨村合作、强村带弱村、政府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筑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专项扶持集体经济组织主办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体。加大对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市、县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构建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转移支付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实施政策优惠与税费减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农业经营体,享受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同等的扶持政策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政策,免征集体经济权能改革中发生的资产过户、变更登记、土地税、印花税等权能转移相关税费。

创新金融扶持。结合各级政府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引导资金,和贷款贴息、以奖代补、风险担保等财政政策,探索开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资源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项目。同时用足用活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优惠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创建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乡技术、资金、人才优势,对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收入低于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实行领导干部包村蹲点制度,由市直单位、市直处级干部、乡镇主要领导和“第一书记”等“四包一”,共同谋划推进薄弱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

(本文系河北省软科学项目《河北省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路径与着力点研究》【184576105D】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河北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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