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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牧青:对住建部关于特色小镇特色要求的再解读

[ 作者:马牧青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7 录入:王惠敏 ]

7月10日,住建部下发了《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着重对当前出现的特色小镇“特色不特”问题提出了三大纠偏要求,个人认为,问题找的精准,要求提的及时。笔者浅陋,虽不问庙堂之事,但作为旅游规划从业者,看到的和听到的很多、很杂、很乱,禁不住发点声,算是对住建部通知要求的延伸解读吧。

为让各位看官读的方便,有参照性和连续性,我在住建部原文各条款后面用红字略加注解,不妥之处,还望指正,不妨争鸣:

一、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

(一)顺应地形地貌。小镇规划要与地形地貌有机结合,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严禁挖山填湖、破坏水系、破坏生态环境。

解读:这段话的意思是不大拆大建,小动大不动,对于单纯搞房地产,肯定是不要不要的了。生态是基础,是本色,提倡因地制宜、因势而造。因为是位于城乡之间,故而一定要有田园风光,正是所谓的“山水林田湖”自然形态,不能再搞出一座园林化、公园化、标准化的新城来。

(二)保持现状肌理。尊重小镇现有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下细致功夫解决老街区功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风貌特色缺乏问题。严禁盲目拉直道路,严禁对老街区进行大拆大建或简单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采取将现有居民整体迁出的开发模式。

解读:对于原有小镇,在环境整治方面要下大功夫。但是,现有路网、空间格局是历史形成的,带着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与变迁,要尊重,不要随便动。至于风貌特色,与当地生产生活方式是密切相关的,且附着了独特的地域文化,也就是风貌、风俗、风物、风情和风味,因此,如果把原住民整体迁出,也就等于把当地文化舍弃了;如果移植外来建筑风格,也存在文化异化、入侵的问题,且与当地风貌、民情格格不入。

(三)延续传统风貌。统筹小镇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新建区域应延续老街区的肌理和文脉特征,形成有机的整体。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材质等应传承传统风貌,雕塑、小品等构筑物应体现优秀传统文化。严禁建设“大、洋、怪”的建筑。

解读:关于“风貌”,在上条已经说的很足了。建筑风貌是历史形成的,牢牢嵌入了原住民文化,至于街区的肌理和文脉,与风貌也是一脉相关,甚至风格、色彩和材质。干栏建筑适合西南地区,窑洞适合西北地区,四马拖车、四点金、下山虎是潮汕地区的,徽派建筑根植于皖南原有偏僻闭塞的独特地域和气候条件,等等。乡村有乡村的样子,小镇有小镇的样子,绝对不能搞城市化、国际化的“大、洋、怪”建筑,雕塑小品也应取材于当地文化或主要产品和业态所嵌入到骨子里的精髓文化。

二、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

(一)建设小尺度开放式街坊住区。应以开放式街坊住区为主,尺度宜为100—150米,延续小镇居民原有的邻里关系,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区模式。

解读:小尺度意味着小街区,不宜大开大合,搞大广场、大街道,那是城市用滥了的一堆东西,城里人早已司空见惯。开放式街区意味着不是景区,如果收了门票就限制了生产空间的便利性和生活空间的舒适度,反而说明小镇根本就不具备特色业态和产业,这注定要失败的。特色小镇压根就不是搞旅游,是生产区域,是居住区域,然后是文化空间,最后才演变为旅游空间,因此切莫搞游客中心之类的大广场。邻里关系很重要,这里带着乡情、乡礼、乡俗,不再像城市对面不相识。

(二)营造宜人街巷空间。保持和修复传统街区的街巷空间,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宽比宜为1:1至2:1,绿地以建设贴近生活、贴近工作的街头绿地为主,充分营造小镇居民易于交往的空间。严禁建设不便民、造价高、图形象的宽马路、大广场、大公园。

解读:这个通知的文字标书逻辑性有点乱,我也只能跟着乱了,原因是各个条款内容有重复。刚才有个“街坊住区为主,尺度宜为100—150米”;现在有个“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宽比宜为1:1至2:1”;下面还有个“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不是说过因地制宜、因势而造吗?干嘛非得整出一个标准,一竿子插到底有什么好?老是犯这个毛病!资源不同、环境不同、文化不同、风俗不同、产业性质不同,面对的市场人群也不同,当然要有不同的特色和建筑标准。这点不赞同。

(三)适宜的建筑高度和体量。新建住宅应为低层、多层,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0米,单体建筑面宽不宜超过40米,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

解读:“避免建设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高层或大体量建筑”,这句提的好。一言以蔽之足矣,做什么事给执行者、实施者留点自由的空间,也给政策制度制定者留下了施政空间和督查空间。

三、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小镇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及时修缮历史建筑。不要拆除老房子、砍伐老树以及破坏具有历史印记的地物。

解读:大凡小镇多多少少的浸润着传统文化,其格局、建制、雕刻、牌匾等都寄寓着文化意象,它不是一堆生硬的古建筑群,而是被中国文化浸润滋养透了的文化、科技、美学、教育、民俗等多种因素的复合生命体,是千百年来人们耕读生活的栖息地,寄托着乡民居住、劳作及崇文、敬天、祭祀等宗法关系与情感。传统文化是华夏文明文化之根,值得我们尊重,也必须的得到尊重和保护。传统文化离不开人的存在,赶走了人,包括风俗、风物、风情、风味等传统文化也就一并赶走了。如果只剩下干瘪的、且不相容的建筑风貌,那就只剩下一个躯壳,不敢想象是否还存在特色小镇?

(二)活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建设一批生产、传承和展示场所,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和工匠,避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低俗化、过度商业化。

解读:我曾写过一篇文章,题为《非遗文化,一个关于特色小镇的真命题》。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完全可以打造不同地域的非遗特色小镇。这既是一个产业小镇,也是一个旅游小镇。非遗特色小镇作为原真原生态的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地和聚集地,既可以成为一个产业空间,也可以成为一个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生活空间,更可以成为一个独具魅力的文旅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离不开人,更离不开传承人,这一点很重要。

(三)体现文化与内涵。保护与传承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独特文化标识和小镇精神,增加文化自信,避免盲目崇洋媚外,严禁乱起洋名。

解读:文化和内涵,这一点提的好,我们的主管部门也终于郑重其事地提出这个话题,我由衷地高兴、赞同和拜服。特色小镇必须有独特个性、风格或气质,最终要凝聚成一种精神,这是由独特文化禀赋从内到外自发形成的,是由特色产业到特色人群聚落慢慢积聚而成的,这种文化内涵最需要底蕴和传承,当然也离不开倡导和培育。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由政府部门在一个短短任期内,就可以人为的、命令式、强制性地去完成。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旅思马记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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