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信访部门的反映材料,却被负责拆迁的干部批注“厚颜无耻”,还贴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上“公示”一个多月。
信访部门是一个了解群众诉求的地方,群众出现上访的情况,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当地的职能部门不作为,也有可能是群众的要求超过职能部门的权限无法得到解决等等,总的来说,群众诉求就是职能部门与群众在某个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而信访部门就是一个督促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一个纽带。
此事件的出现,透露出信访部门工作的失职,群众有诉求,信访部门首先应该是了解诉求的真实性,针对诉求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如果是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信访不能是不是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理,如果是诉求人的无理诉求,信访部门是不是应该给予合理的解释,以平复诉求人的诉求心理。
接访工作人员保证诉求信息和诉求人的安全,是接访人员的工作职责。此次信访诉求不但没有保证诉求信息和诉求人的安全,还被投诉干部拿到诉求信。这个不单单是工作上的失职,这个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信访部门,诉求安全是接访工作的重点,笔者认为:犯这种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
在公示栏公示群众的诉求,还被批注“厚颜无耻”,能用这样的方法解决群众的诉求,可见此“主任”的素质有多差,这样的人能成为“主任”,实在是有损干部队伍的形象,笔者不知道他是怎么成为一名“主任”的。干部队伍是不是也应该定期的进行大扫除呢!
出现信息泄露相关部门不能一味袒护,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这个严重泄露工作机密的现象,怎能简单的批评教育就能了事呢。不重视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就是变相的包庇和袒护。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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