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作为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备受各级领导的重视。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把“零信访”作为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各级媒体上广为介绍和宣传,在这种工作导向影响下,追求“零信访”,就成为有些地方领导对信访工作的考核目标。
凭心而论,各级提倡“零信访”的初衷显然是好的,有助于构建和谐安定的发展环境。但顾此失彼则物极必反。现实信访工作中,有些地方和部门,不管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有理,只要有上访登记,就会成为信访工作的政绩污点。各地领导对信访工作如此“敏感、重视”,究其原因,就是上一级对下一级在考核时,把信访工作作为一个考核的硬指标,甚至是一票否决制。既定的考核期内,如果信访量达到一定数目或者是有越级上访的问题,就说明当地的领导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考核时扣掉一定分数,以儆效尤。如此一来,各级各部门的领导们都担心信访量“超标”,千方百计追求“零信访”。“零信访”意味着和谐的干群关系,意味着群众利益得到了维护,意味着卓有成效的执政能力和领导艺术……“零信访”最终成了政绩的体现,所以各级各部门的领导们才趋之若鹜。 于是,各级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对上访群众无不是“劝访分流”,利用各种稀奇百怪的手段进行“花样息访”。“花样息访”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亵渎了上访群众个人的尊严和权利,所有这些都是“零信访”目标考核带来的弊端。
热情接待信访群众,是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者的职责。信访职能的第一条,就是“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这说明国家设立信访接待上访的初心就是广泛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行行业业、时时处处都要走群众路线,坚定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收集民情民意,做到科学决策,加快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地方信访部门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好信访矛盾,不能满足上访群众的合法、合情、合理的诉求,上访群众就有权逐级上访。通过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客观上形成了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权力的监督和制衡作用。这也正是信访工作的初心之一。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味地将“零信访”做为政绩来追求,“暴力息访”、“群体信访”等“非访”问题就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屡禁不止!敞开群众信访渠道,静下心来认真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实心实意地帮其解决问题,要比无原则地追求所谓的“零信访”强得多。
作者单位:河北省巨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