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了几十年村干部,本以为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领这老干部补助金没啥大不了。现在回想起来后悔莫及,愧对了党组织对我的信任!”日前,临海市邵家渡街道潮际村84岁的老党员孙某某向街道纪工委人员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禁不住老泪纵横。(4月18日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众所周知,“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重要信息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如果档案被任意修改、造假,势必造成对干部的考察失之偏颇,为干部的提拔任用带来严重隐患。
可以肯定地说,档案监管不力应该是造假的直接“诱因”。审查走过场、做样子;权力腐败、私利至上,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盛行;业绩考核不能公开、公正、公平……这些都值得反省。
按照制度设计,即便是调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必须是由组织部门从新调入干部的原单位调回人事档案,并且要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审核,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参与监督。换言之,组织部门只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造假简历就行不通,就会很容易被发现。官员通过档案造假达到了升职或者调职的目的,说明组织部门在审查等环节存在失职或者舞弊行为。
干部档案造假的问题,其实不仅仅是个人档案虚假的问题,它涉及到我们可能会用什么人的问题。总之,要对档案造假“零容忍”,强化档案造假的惩治力度,严厉追究所有放任或参与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全方位织牢相关制度牢笼,使之不敢、不能造假。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