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县纪委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织密“三张网”,着力查处“微腐败”。今年以来已收到涉及“微腐败”的问题线索59件,查处45起,有41名镇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7月1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全句的意思就是没有一步半步的累计,就没有办法到达千里的地方。然而,这看似微不足道的“腐败”,如果一步一步的积累,便给了一些喜欢钻空子占小便宜的党员干部侥幸心理,他们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谋取私利,就踩上“微腐败”这条红线。广西省严查“微腐败”的做法,既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执纪理念,值得我们为其点赞。
笔者认为,查处“微腐败”要上下齐心,共同发力。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集体约谈会、工作推进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级级夯实责任和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各级党委要严格按照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求,让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受到约束。查处“微腐败”离不开监督,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全方位、多层面进行监督才能取得良好效果。让群众了解党务、村务、财务真实情况,特别是重大资金项目、集体经济收支、惠民资金发放等方面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高压开展亮剑惩治行动,集中排查脱贫攻坚、土地征用、惠农补贴、低保评定、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采取常态督察、专项巡察、暗访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雁过拔毛、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克扣群众财物等方面的问题,从严加强过程管理。
当然,我们在查处基层“微腐败”的时候,要注意“微腐败”变异穿“马甲”,无论形式如何变化,也无论如何巧妙掩护和策划伪装,对于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严查不手软、一查到底。对于目前正在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要花大力气查处侵占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行为。
全面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不断发现腐败线索,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寸土不让,逗硬查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化通报曝光,对于有腐败问题不查、瞒案不报的地方和单位,坚决追究责任。充分整合各地纪委的工作力量,通过县乡联合、乡镇交叉开展督查检查,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且无需给予纪律处分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批评教育、函询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曝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调整职务等组织手段进行处理。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楚不放过,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对有问题的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形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政治生。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南滩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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