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东省为例
摘要:十八大以来, 党和国家加强了惠农扶贫领域相关政策的出台以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政策实施以来, 切实解决了一些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农民事业发展的固有问题, 但也出现了部分基层干部对公有权力的不合理运用的现象, 导致了政策落实的低效, 甚至无效性。因此, 基层村官的工作效率与作风直接关系到政策的落实情况。本文通过对广东省村官腐败的研究背景以及现状分析, 总结出治理路径, 为进一步遏制村官腐败状况提供参考。
一、问题的提出
十八大以来, 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战略颇有成效。基层干部的形象与作风越发显得至关重要, 这关系到基层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影响党的基层形象建设。
在村务腐败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 探究村官腐败的特征, 并分析其形成的内在机理有利于遏制村官腐败问题的继续滋生, 有利于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化建设, 推动国家对腐败问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而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及时遏制村官腐败问题的发展, 有利于促进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建设, 从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在基层顺利实施。此外,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电子政务发展进步, 成为既方便又快捷的参政渠道, 也为群众监督基层村干部工作、举报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新方式。
农村基层干部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领导者, 在协助乡镇政府从事农村政务管理活动时的工作作风和行为会直接影响民众参与政治的积极性, 本课题的研究也有利于引起民众对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关注。
广东省各级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廉政建设, 坚决抵制基层村干部腐败行为。笔者通过对广东省村官腐败问题现状的考察, 探索广东省村官腐败现象的特征及其原因, 并为有效遏制村官腐败提供对策。
二、村官腐败概况及其类别
十八大以来, 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 以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 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也不断加大, 为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急需解决村官腐败问题。
广东省纪委发布的信息显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 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 超过前10年立案数的总和。经过对十八大以来查处腐败村官基本数据的调查, 并就典型案例总结出基层村官腐败的现状特征有:基层的村官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村书记、村主任和会计三类人群中;违法违纪的村官党员占比较大;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经常牵涉多个其他基层干部, 具有群体性;村官腐败时涉黑恶;“小官巨腐”现象严重等。
三、村官腐败治理对策探究
(一) 国家层面
1.严格选拔和任用制度, 健全薪酬保障制度
基层干部换届选举的可操作性是村干部贪腐行为的温床, 村委会换届的民主选举已不是农村基层民主的主要表现方式。因此, 需要加强对村干部选举的制度要求, 规范和制约基层村干部任免行为。村干部基础利益的匮乏引起了其通过不正当渠道和方式获利的想法, 建立健全薪酬保障机制, 提供长效稳定的薪酬增长机制, 从而使村干部全力投身村务工作中。
2.加强立法, 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我国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并未将村干部具体、明确地纳入适用范围, 对村干部这一主体只是简单模糊地类比“公务员”, 这是不可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使得基层村干部的工作背景、工作模式有了新的变化, 贪腐行为也有了新的形式, 现有法律无法对村干部贪腐行为进行有力制约。村务腐败问题没有专门的管理规范, 长此以往会对我国基层行政工作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国家立法机关应明确界定基层村干部的行政主体地位, 并据此为村干部贪腐行为制定适用的法律法规, 使村干部能按照相关法律来要求自己, 明确自己的职务行为, 达到规范村务工作行为的目的。
3.推行政务公开, 完善监督机制
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制度, 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基层村干部行使的公共权力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群众有权利知晓与此相关的事宜, 使群众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同时, 要改革和完善司法监督体制, 加强群众监督, 多管齐下对基层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实行村务公开, 也是加强监督的基础和有效途径。
4.注重村干部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指导
首先, 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通过思想、宗旨意识教育, 使基层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其次, 注重法制意识教育, 提高基层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通过教育, 使村干部树立明确的是非观, 加强廉洁自律的意识, 主动接受法律和纪律的约束, 从心理上杜绝对公权力的滥用行为。最后, 利用正面榜样和反面典型事例对基层村干部进行教育, 使基层村干部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守住思想道德防线。
(二) 社会层面
1.发挥大众媒体的导向作用
社会公众网络平台、媒体应当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宣传社会主流、正向思想, 利用社会舆论力量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网络平台、主流媒体应多报道基层干部正面榜样案例, 对优秀基层干部事迹进行宣扬, 同时也应报道重点反面典型案例, 发挥警示作用, 对基层干部行为进行社会道德约束。社会网络平台、媒体可以利用自身优势, 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风气,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
2.开展社会风气培植工程
我国漫长的传统封建制度, 形成了浓厚的父权思想和“官本位”崇拜意识, 当今依然有许多人认为地方官员就是“父母官”。现代我国社会称得上“人情社会”, 托人情、找关系的人情风愈演愈烈, 成为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社会风气应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变化, 进行人为的、有目的性的建设。当代社会需要培育法制主义的民风, 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观念, 树立诚实守信、自觉守法的社会观念, 杜绝对托人情、找关系行为的放纵, 培育与时俱进的社会风气, 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打下社会基础。
(三) 个人层面
1.村干部角度
基层村干部自身应努力学习, 增强自身技能, 胜任村务工作, 力求提升村务管理水平;应了解掌握相关法律与制度规定, 避免违法行为;应积极参加各项思想道德培训, 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养, 从根本上“不想腐败”;应树立“一切为了人民”的服务理念, 在村务工作中为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着想, 不贪图个人私利;应树立诚实守信、自强不息、自律守法的观念, 努力成为思想正确、品行端正、工作能力突出的优秀基层干部。
2.村民角度
基层村干部腐败现象频发从侧面反映出广大普通村民的沉默, 是其对自己所拥有的民主权利的漠视和放弃。村民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投票选举真正能为村民的利益着想的优秀基层干部, 并对基层政府、干部进行民主监督, 才能使腐败无所遁形。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使得基层村干部有了新的工作背景与模式, 也使腐败的形式变得多样化, 原因变得复杂化。基层村干部腐败不仅阻碍我国农业、农村、农民事业的发展, 而且会对我国基层行政系统产生影响。反腐败斗争刻不容缓。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开展举措, 多管齐下对腐败问题进行预防和治理, 为反腐败斗争拉开新篇章, 取得新进展。
作者简介: 雷喻舒 (1997-) , 女, 汉族, 宁夏银川人,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2016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申浩辛 (1998-) , 女, 汉族, 河南安阳人, 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2016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基金: 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十八大以来广东村官腐败特征及其原因剖析” (项目编号:XZD2018172)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法制博览2019年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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