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大背景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往往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有选举权的群众在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利益诉求等方面都不断增强,但也有许多偏差,比如少数群众民主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民主不讲法制,过分强调个人利益;另外一个地区的村与村之间的情况又差别很大,换届选举工作更加复杂、任务将更加艰巨。这就需要我们认清形势,摆正问题,正确处理。
处理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关键。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人民民主最为重要的实践,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村民群众的选举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民主权利之一,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民主权利。但是,要使换届选举沿着正确方向进行,选出真正符合群众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村委会班子,根本的保证还是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委意图。二者本质上应该是统一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受农村地缘血缘关系的影响,特别是宗族关系的影响,一些农村群众推荐的人选常与我们的意中人选有差异,常把党的领导和民主选举对立起来、把实现组织意图与尊重选民自主对立起来,这种做法不利于选民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导致选举结果没有充分体现民意,与地区长治久安的发展思路背道而驰。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宣传,在动员宣传过程中强调党的领导,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搞好选举工作的根本保障。既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实现民主,充分支持和保障广大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又要在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中体现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正确贯彻和落实党委的意图和主张,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
重点好处理选举竞争激烈的问题。随着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使得一些农村的经济社会资源逐步扩大,在这种“资源多了,活好干了”的情况下,各方面人员对换届选举的关注度也大幅提高,其中有一部分人是抱着干一番事业、服务农民群众、实现自我价值的积极心态参与进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富裕起来的党员群众为了谋求自己在村内的政治地位而参与进来的,还有个别人是怀着谋取个人私利等目的参与进来的,这种情况必然使选举的竞争更加激烈,个别人甚至进行贿选,在选举过程中串通一气、暗箱操作、扰乱会场秩序等,直接导致选举难度增大。面对如此情况,我们应统一步调,上下一致,加大对贿选等破坏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加强党纪查处力度,通过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沟通方式,多渠道实施监督举报措施,一经核实镇级纪委第一时间约谈干预,树立村委会选举的公信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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