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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鹰等:新乡贤文化:民族之根的重新发现

[ 作者:曾鹰 曾天雄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10 录入:19 ]

“乡贤”一词肇始于东汉,原是国家对有作为的官员,或有崇高威望、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贤达,去世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孙治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这“有道有德”者世俗化以后,就是“乡贤”,他们是“生于其地,而有德业、学行著于世者”(俞汝楫:《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业印书馆,1981)因古代中国就是一个偌大的乡村,乡贤实际上是指品德、才学为世人推崇敬重之人。基于《周礼》“德化主义”乡建理念,乡贤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并不身居政治高位,也不限定阶层,更突出的是精神——贤达、贤能。是看得见、记得住、印象深的本乡本土精英,既可以是告老还乡的官员,也可以是本地的仕子,但更广泛的意义,是乡村里的情怀高洁之人。在我国漫长的传统乡土社会中,扎根于乡村规制的文脉传承不绝,乡贤凭借自身的学识涵养、道德文章,致力于公产、义学、社仓、水利、道桥,闪烁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以及精神光芒,担负着“道在师儒”的使命,起到了加强文化传承、改良世道人心、维持基层自治等作用,为中国社会淳化风俗、诗书传家、和睦乡邻提供重要的支撑。

乡贤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乡风,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纵向治理体系中,融通上下;在横向文化交流中,沟通中西。春秋时,孟子提出构建和谐乡村的原则,如制民以产。南北朝《颜氏家训》里详细说明了如何构建乡村秩序、维护乡村伦理的方法。唐朝刘知九在《史通杂述》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大儒张载、吕大临、朱熹、吕坤等都强调乡约,强调“民胞物与”,主张乡贤对乡村的主导,强化礼治的教化。明朝朱曾撰《宁夏志》专门列举了“乡贤”这类人物,且始建乡贤祠。王阳明的“南赣乡约”将乡村的共同体延伸到维持治安。“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可见,在乡土沃野生长的“乡贤文化”构成了古代中国乡村型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中重要的一环:既有“天人合一”的自然主义情结,也有“趋福避祸”的民间信仰;既有“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的朴素道德观,也有“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良善交往原则;既有平和淡然的生活态度,也有充满希望的未来期冀。它既反映热爱家乡、建设故里、乐于担当的情怀,又饱蕴见贤思齐、助人为乐、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成为数千年中国文明延绵不绝的精神原乡。

梁漱溟说:“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几千年以来,作为一种生活制度和社会关系网络,乡村本身是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社会网络联结而成的共同体。乡村共同体文化体现了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在《乡土中国》将中国伦理结构描述成“差序格局”: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它集中体现为:“自我主义”、公私、群己的相对性、特殊主义伦理、人治社会、长老统治,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制度安排和权力运作,大抵以这样一种恒定的社会关系模式为基础。

然而,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使传统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变为现代城乡背离化发展模式,乡贤文化遭遇重大摧残,乡村陷入空壳化、原始化的险境。在城市文明的强势裹挟下,村落数量急剧减少,村庄越来越破败凋敝,出现了“村落终结”。尤其随着乡贤群体的流失,乡贤(或乡绅)力量继替的制度保障发生了历史性断裂。我们面临的不仅是村庄共同体的瓦解,更可能是“农民的终结”。

城镇化的要义,不在于物理空间的塑造,根本是对人的塑造。费孝通早在《乡土重建》中指出,一旦城乡经济与文化上的传统连带发生断裂,乡土性的地方自治单位便遭到了全面破坏,洪流冲洗下的中国乡村,自然逃脱不掉溃败的命运。城市目的论不断地把农村包围到以城市为中心的意义表述体系中,进化主义、唯物主义、发展主义与虚无主义不断蔓延。农村空巢化已成为普遍且严峻的现实,乡村社会面临着多重困境:贫弱相邻,无人过问;水利兴修,无人去管;邻里纠纷,无人出面;红白喜事,无人帮趁……渐渐失去了亲情、乡情,孕育和繁衍了中华民族数千年传统的中国文化顷刻间变得缺乏自信,甚至走向衰亡……乡愁也变得无处安放。

从生命空间分析,乡村社会主体结构的“空心化”。成千上万农村青壮年逃离乡村,农业生产没落了,农村的脊梁抽掉了,抛下一个老弱病残的家乡;风起云涌的城镇化,陌生社区替代了熟人社会,加速了村庄的萧条、荒芜。从信仰空间分析,一是乡村意识形态的“虚无化”。随着资本化的侵袭,石化技术替代了传统农耕,乡土既是落后的表现又是落后的基础,大大削弱了农村从经济到文化到意识形态上的价值链,乡村被贴上了落后的标签,农民被打上了卑贱的印记。乡村民众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文明只有自卑,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尽快、永远逃离这落后、愚昧之处。二是乡土文化的“断裂化”。“快餐文化”替代了田园牧歌,农民对乡村文化日益疏离,村民的价值取向日益个体化,个人至上替代了人伦道德,不再有地方性的伦理共识和道德规范,传统乡村道德呈现出碎片化和边缘化,农耕文明无可挽回走向衰落,“乡愁”变得无处安顿。从权力空间分析,乡村治理的“灰色化”。由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过渡,必然出现规则冲突。村民间守望相助的传统伦理逐步断裂,村庄纠纷与矛盾的自我调节及处理能力日益低下,村庄公共舆论与奖惩机制日益弱化。眼下乡村干群关系较为疏离,乡村灰色势力主导乡村社会秩序和乡村治理,村民、政府和干部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和对立,村庄正常的社会秩序变得模糊与偏离。

乡村其实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与“民族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面对乡村经济衰退、乡村社会失序、乡村文化断裂,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有识之士曾掀起乡村建设、农村复兴、乡村复原等运动,力图挽救乡村社会急速衰败之势,但因城乡背离化发展模式未曾逆转,效果受限。在农村精英大量涌向城市、传统乡村秩序受到强烈冲击之下,作为村庄主体的农民观念和意义系统均生褪变,赋予乡村一个什么样的“现代”文化,让乡土“风筝不断线”,为乡村社会筑起坚强的精神堡垒,已迫在眉睫。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国提出了要求,特别强调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015年和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两次将“乡贤文化”列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特别提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到一个热词“新乡贤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新农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2017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更是强调,要深入阐发文化精髓、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农民中的精英阶层也意识到本土文化中的精髓日益虚弱,文化建设意识日渐浓烈。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维度来重塑乡贤文化,使之成为“与基层治理相适应的价值文化与社会认同”。

人本性:整合“新乡贤”多重资源,弥补乡村结构“主体”的缺位。在现有经济结构下,乡村已渐失话语权,要逃脱“文而化之”的嫌疑,应当避免“他者”视角。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必须凝聚中国力量。”桑梓情谊,落叶归根在中国家族、乡土文化传承中,具有深厚的根系和广阔的脉系。无论是退休返乡的干部、教师,还是意气风发的大学生村官、活力四射的返乡创业青年、隐居山野潜心创作的艺术家,不仅能为美好乡村建设出谋划策、聚集资源、躬行实践,而且还能以自己的见识及生活方式垂范乡邻、传播文明、改善乡村风气,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这些“新乡贤”不仅事业有成,又怀有浓浓乡情,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以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重构传统乡村文化,助推乡村治理和文明建设。充分运用其在创业过程中的经验和智慧,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以其在乡里、村里的威望和身份超脱的特殊地位,影响乃至监督基层乡镇干部为民办事,还能为农村带来更多的人流、物流及资金流等。以其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重塑乡风,实现基层管理的和谐发展。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毛致用退休返回湖南老家,三年就促使一个落后村转变成“岳阳第一村”;云南省保山原地委书记杨善洲退休返回故乡大亮山义务植树造林成为全国道德模范等等,都堪称告老还乡“新乡贤”的典范。谱写当代乡贤文化的崭新篇章。

亲近性:厘清城市精英对乡土文化的偏见,重塑乡村淳朴美好的正面形象。在诸多浪漫的乡村话语体系中,无论“归园田居”还是“小桥流水人家”都寄寓对乡土生活的归属感、幸福感的表达,但一旦与农民相联,就掺杂“三四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式的调侃。近年“返乡体”的走红,进一步表明乡村现代性隐喻的“美丽新世界”日渐破碎。代表中国社会的乡村传统被不断地污名化、粗鄙化,乡村与落后、野蛮相关联,如当代银幕、荧屏上的农民形象,总不脱傻里傻气、一根筋、胸无大志的“底色”。甚至一些知名的电影和小说,如《红高粱》、《白鹿原》、《平凡的世界》等,都是把乡村异化成保守、落后的代名词。为此,要立足于公共文化的基础上,梳理混乱的道德价值标准,在传统与现代的交锋中寻找既不排斥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现代性的伦理话语”,又不脱离其长期孕育生存的作为“地方性知识”的本土伦理文化资源。

乡土性:扭转城乡社会发展的失衡,培养农民对其传统乡土文化的再认同。时间和空间是乡村得以在人类文明史和心灵史存在的总体性图景。然而,当旅游开发、新农村改造、文化保护、村落保护等蜂拥而至时,乡村既不能选择也无法保有自主权,俨然沦为各种力量的利益博弈场,乡土传统进一步瓦解。为此,首先加强对传统乡村文化的再认同,合理利用并发挥乡村传统文化的良性功能,恢复乡村作为社会文化有机体存在的基本尊严。其次,培育公民政治文化及其现代公民意识,努力建设现代乡村社会的公民文化认同。其三,加强乡村的多元文化互动,促进农民“主体性”的建立,又可完善农民人格自由的发展,更是整个乡村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创新乡村文化、进行乡村文化价值重建的重要因子和源泉之一。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发掘和激活“新乡贤”,积极探索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之路。

现实性:续接乡贤文化脉络,引导城镇化对乡村社会组织的重建。“文化自觉”由“不觉”而“觉”不能单靠民众的领悟,还需外因的合力,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正在自上而下推行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代表了一种乡村之外的强大力量,它的植入应注意与原有乡土传统中的组织系统有效兼容。广泛开展乡贤遗产保护、乡贤家规家训整理、乡贤文化调研等活动,加大对与乡贤文化一脉相承的古民居、古亭台、古牌坊的田野调查,争取项目进行保护修缮,编印系列历史文化丛书;大力开展评选“新乡贤”,让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的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乡村能人、身边好人等走上舞台。开展乡贤文化进厅堂、进课堂、进讲堂、进礼堂“四进”活动,通过新知传导、惠农政策、村史方志、好人故事、创业故事、家规家训等专题,涵育重德家风,培树崇文学风,引导清明政风,淳化质朴民风,支撑、充实、强化乡村社会组织建设。如广泛成立“乡贤文化研究会”、“乡贤联谊会”、“乡贤参事会”,组建乡贤信息库,设立以乡村能人为主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传统文化的底色和现代文化的主色交融中,抒写出属于自己的时代特色。例如,湖南辰溪县举办“乡贤文化讲堂”、浙江绍兴地方政府借助乡贤研究会等机构,发起“万人计划”,重构乡村文化,其“上虞现象”更是堪称典范。

在当前具有重大战略性转折的实践进程中,以“生态为基、村民为本、产业为核、文化为魂”的新型文化——“新乡贤”文化,以其深厚的历史传承和生动的当代建构,将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的时代诉求。它意味着乡村复兴,不仅关乎发展道路问题,也关涉着民族道德模式。既是对乡村乃至民族之根的重新发现,也是破解千百年来乡村社会走不出历史周期律的入口。未来中国亟待涌现一大批拥有社会威望的新乡村贤达,为此,我们要实施“核心价值引领工程”,繁荣乡村文化产业,完善乡风文明建设,尤其是通过“新乡贤”文化的重塑,确立起城乡社会变迁以及整个农村研究的中国叙事,赋予乡村文化以新的精神内涵,实现农民的文化自觉,把新乡村建设得更和谐、更美丽。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中国共产党发展理论研究》(15BKS03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曾鹰,湘南学院副教授,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伦理学博士后,从事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研究。曾天雄,湘南学院科研处处长,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从事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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