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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玲:传统家政文化与当前中国乡村治理

[ 作者:赵秀玲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5 录入:王惠敏 ]

摘要:当前,在国家和地方治理中,传统家规、家训、家风等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学界对相关概念的运用比较混乱,而以“家政文化”概括这些与家庭治理相关的内容,更具有整体感、包容性和规范化。“家政文化”在中国古代意义重大,是乡村治理与国家政治之基石。近年来,“家政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日益突显,它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制约乡村干部腐败,但也存在明显不足。这就需要用现代性眼光激活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法治思维重建新时代的“家政文化”。

关键词:家政文化;乡村治理;历史价值;现实经验;现代重建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乡村治理研究”(YZD2011-16 

时下,家规、家训、家教、家书、家风等越来越受到重视,这在中国乡村治理中表现尤为突出。不过,相比之下,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却远远不够,即使有所关注,也多是印象性的、个案的、笼统的,甚至是人云亦云,更缺乏历史的、现实的和现代的维度。如何从学理层面切入,站在国家长远和战略发展高度,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审视乡村治理中的家规、家训等内容,并以重构的使命感进行观照,这是最为重要和迫切的。

●“家政文化”内涵及其历史价值

目前,包括学者在内的人们都有一种困惑,那就是不容易给家规、家训等内容定义。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也不统一甚至有些混乱:有的用“家规”,有时又用“家教”,还有时用“家风”,等等。这就带来实践与理论的双重困境,即到底怎样使用和规范这些与家庭有关的概念,从而避免理解的偏差和使用的混淆。没有对“家”的相关概念的辩证,就很难正确使用它们,也无法深入探讨,更无法发现其历史价值。

在中国传统中,与“家”相关的概念很多,与“家规”相关的说法也不在少数。就后者而言,最常用的称谓有:家规、家训、家政、家教、家法、家戒、家范、家礼、家书、家谱、家学、家塾、家德、家风等。这些说法虽大同小异,但又有不同的内涵与价值,在此我们用“家政文化”进行统称,以便于规范和使用。其实,在“家政文化”内部也可进行分类:家规、家法、家戒等属于“硬件”部分,而家学、家德、家风等则属于“软件”内容,其中家训、家范、家礼、家书等介乎于二者间。

之所以用“家政文化”这个概念,主要有以下方面考虑:第一,“家政”可将家规、家法、家风等内容包括在内,是一个更丰富更完整的概念。现在一般人简单将“家政”理解为家政服务,与保姆、月嫂、保洁、护理联系起来,其实在中国古代它是“家庭和家族内政管理”之意。明代方孝孺在《与采苓先生书》中说:“执事以高年厚德主家政,一门之内英才异能者如云。”第二,“家政”与“国政”相关联和对应,以突出其与国家政治的异同。《东周列国志》第78回:“季斯起初任为腹心,使为家宰,后渐专季氏之家政,擅作威福。”在此,“家宰”和“家政”都有“管理家中事务”之意,与“国政”相对。第三,“家政文化”更有弹性,它既可包括家规、家法、家戒等硬件,也可包括家学、家德、家风等软件,还可将家训、家范、家书、家谱这些兼具硬件和软件的内容统摄其中,从而形成一个更具兼容性的称谓。如此,即可避免用“家规”“家风”等任何一个概念都难进行规范的局限。

在中国古代,“家政”远非今人所理解的“家政服务”那样狭窄,那样与“政治”无关,而是与国家政治一样重要,甚至是作为国家政治之基石存在的。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大国,如烹小鲜。”这是因为:

其一,中国古代更重“家”和“家族”,相对忽略“国”的重要性,有的地方甚至形成根深蒂固的家族崇拜观念。梁漱溟说过:“东方很重视家庭,并且似乎嫌其太过,而西方比较很差。东方人的个性很少一种伸展,个人算是家族中的一部分;西方则个人独立,所以家庭不甚重要。但是中国人那样个人埋没于家庭之中,甚至连国家都不理会,也是太过。”可见,在不少中人心目中,“家政”远比“国事”来得重要。

其二,中国古代专制社会等特点,决定了乡村治理的家族化。由于中国地大物博,也由于古代交通极为不便,还由于中国农村人口众多,更由于封建专制统治主要集中于县级以上,这就造成国家在广大农村的管理薄弱和权力缺位。那么,封建统治者是如何实现其统治呢?这主要是通过乡村精英及其家族统治。因此,“家政”就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政治的另一形式,是不可忽略且具实用性的一种政治形式。如果说,在中国古代,国家政治是显在治理,那么,“家政”则具有潜在、内在的特点,是国家政治的基石与补充,不论在广度、深度还是在效果上,都是不可代替,也是超过想象的。

其三,在祖先崇拜与家规家训尤其是家庭成员间的诚信友爱中,包含了更多的“家政”智慧。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从国家层面治国理政固然重要,但“家政”及其“家政文化”是一笔具有独特性且相当珍贵的财富。如《孔氏祖训箴规》中有言:“为子孙者,勿嗜利忘义、出入街门,有亏先德。”又如《钱氏家训》表示:“官肯着意一分,民受十分之惠。”再如《子凡四训》中说:“上思报国之恩,下思造家之福;外思济人之急,内思闲己之邪。故志在天下国家,则善虽少而大;苟在一身,虽多亦小。凡日用间,发一言,行一事,全不在为自己起念,全是为物立则,此大人天下为公之度也。”这些执政为国为民的家训,在中国古代“家族崇拜”中相当珍贵。浙江浦江“郑义门”中有《郑氏规范》,其中规定:“子孙器识可以出仕者,颇资勉之,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子孙倘有出仕者,当早夜切切以报国为务,抚恤下民,实如慈母之保赤子。有申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苛虐,又不可毫厘妄取于民。”“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正由于此,从宋元到明清,郑义一门人才辈出,为官者多达173人,但却无一人因贪墨被罢官。可谓“孝义传家九百年”。这种家教可谓齐家治国之精华,是“家政”向“国政”的升华。有人这样概括《孔子家语》《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的价值,它们在关于品行端正、苦学成才、学以致用、勤俭持家等方面都有精彩论述,其中的“见利不亏其义,见死不更其守”“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已家喻户晓,为人所乐道。明代王阳明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中提出:“古之教者,教以人伦。后世记诵词章之习起,而先王之教亡。今教童子,惟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歌诗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之读书以开其知觉。”总之,恭良温俭让、仁义礼智信是中国古代“家政文化”的核心内容,对于国家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家政文化”是个总称,它是中国古代与家庭和家族管理相关的文化集合。相对于“国政”这一“大政治”,“家政”属于“小政治”,是一种具有相对封闭性、内在化和特殊性的“潜政治”范围,是对于“国政”的有效补充、丰富,具有奠基、推动和潜移默化之功。而建立于“家政”之上的“家政文化”在历史上更是意义重大。

●“家政文化”的当下意义

中国古代“家政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不可忽略的政治、思想、道德、文化财富。然而,“五四”以来,它却受到质疑、批判甚至否定。可以说,传统“家政文化”在近现代以来受到难以想象的重创。那么,何以在百年时间的断裂甚至空档后,今天又重现“家政文化”的热潮?其现实意义何在?这是需要认真探讨的。

首先,与党和国家的倡导,尤其是领导人的高度重视直接相关。近年来尤其是近几年,全国上下掀起了家规、家训、家教、家书的整理、重建热潮,这在乡村治理中最为突出。其间,各级党委和政府用力最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倡行更是功不可没。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紧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由此可见,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性,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家庭美德已被习近平放在“国富民安”治国理政的高度来看待。

其次,与腐败之盛行和反腐倡廉关系密切。今天,腐败成为国家发展的顽疾,有的领导干部目无国法、贪污受贿,而基层干部更是“小官巨贪”。究其因当然有多种,但一个普遍共性即是缺乏“家教”,没有养成好的“家风”。具体表现在:一是不少领导干部不管、管不住、管不好自己的家人,于是妻子儿女横行乡里、大肆敛财;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纵容甚至指使家人、手下人违法犯法,从而成为贪腐的根源,也成为家人与手下人腐败的保护伞;三是一些领导干部自己以身试法,他们心中根本没有原则和底线,其言行甚至达到荒唐可笑的地步,反映了其缺乏最基本的家教和教养。与此同时,金钱崇拜与社会道德败坏也成为当前治国理政和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它们与家教的缺失和家风的败坏直接相关。习近平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可见,是官员腐败和世俗民风异化迫切需要借鉴传统“家政文化”,从根源上抓起,方有希望改变现状。

再次,与近年“国学热”尤其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视有关。“五四”开始的中国现代新文化有一个重要特点,那就是激烈地反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将重点放在儒家上。如陈独秀在《宪法与孔教》中说:“孔教之精华曰礼教,为吾国伦理政治之根本。”“‘孔教’本失灵之偶像,过去之化石。”钱玄同说得更激烈,“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成为20世纪文明之民族,必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他还表示:中国的书籍应统统烧毁,中国的戏馆要全部关闭,“我所爱的中国是欧化的中国”。所有这些自觉不自觉与中国传统文化形成某种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学热”兴起,尤其是“新儒学”在中国大陆以及世界各地复兴,其声势不可阻挡。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儒学和国学讲坛与论坛风起云涌,数百所孔子学院遍布世界,民间大力修复和建立孔庙与文庙,孔子铜像和儒家人物铜像也遍及各地,成人和儿童的读经活动广泛开展,祭孔与弘道等活动也得以肯定和支持,研究儒家文化的论著汗牛充栋。如果从这一角度,就不难理解:传统“家政文化”被我们重新发现和发掘,并成为包括乡村治理在内的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

最后,与突破长期以来“家”与“国”的分离,进行新的整合与建构有关。近现代以来,我们虽将“家”与“国”统称,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从而克服了中国古代重“家”轻“国”的局限。但是,也要看到另一倾向,即轻“家”而重“国”。这是因为五四文化革命的向度,就是冲破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束缚,从而走向更加广阔的天地,成为“国”之有用人才。在此,“家”与“国”形成了简单的二元对立关系:“家庭”和“大家族”成为束缚人的牢笼,而新社会则成为“国”之象征。为了表现这一主题,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不惜在“祖与子”“父与子”“母与子”“夫与妻”之间进行矛盾与对立的艰难对决,而最后往往都是以“子辈”对于“长辈”的胜利,以家庭的分裂宣告结束。这在巴金的《家》《寒夜》,老舍的《四世同堂》,曹禺的《雷雨》,鲁迅的《伤逝》和《离婚》等文学作品中都有体现。因为按照西方现代性逻辑,像《家》中的高老太爷就是扼杀觉新等年轻人的刽子手,《雷雨》的悲剧性根源也在周朴园这个封建家长身上。总之,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为突破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束缚,在走向社会和具有天地之宽时,离“家”也是渐行渐远,甚至出现当代文学中李双双这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女强人形象。近现代以来,我们往往更重“国”中之人,而忽略了“家”中之人的建构,于是传统“家政文化”在中国现当代自觉不自觉被忽略甚至抛弃了。换言之,“五四”以来的文学和文化变革过于相信和依靠西方的价值观,确实造成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某种断裂,从而导致“家政文化”资源的遗失。时至今日,新的时代与新的发展有必要将之寻回,并使之进一步发扬光大。

“家政文化”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那么它必有其合理性。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一部分,当代和当前社会发展不可能与传统完全割开,因为某种程度上说,意大利历史学家克罗齐在《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一书所说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是有一定道理的。换言之,当前社会实践和长远发展迫切需要继承、借鉴和发扬中国传统“家政文化”的精华。

●乡村治理借鉴“家政文化”经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国乡村治理中愈加重视“家政文化”经验:起初是由一些地方进行试点探索,随后逐渐得到广泛普及,现在几乎是全面开花结果。只要你走进乡村,几乎随处可见关于“家规”“家训”“家风”的宣传,而“家政文化”的有关内容及其精神也逐渐渗入广大干群的言行与精神世界。这对于改变乡村社会的政治、道德、风俗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也提供了可资借鉴与推广的成功经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择取中国古代“家政文化”,这是当下乡村治理的第一条经验。

应该说,中国古代“家政文化”极其丰富、驳杂,充满着各种复杂性与变化,如果没有一定的理性自觉和目标感,进入其中必然迷失方向。这在乡村治理中尤其重要,因为乡村干群的文化与理论水平并不高,视野也受到一定限制,这就为其正确选择设置了障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字是最为集中和精炼的概括,极有助于借鉴和运用“家政文化”,从而避免了盲目与混乱。概括而言,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更多吸收了西方的现代性理论,和谐、敬业、诚信、友善更多借鉴了中国传统的“家政文化”,而富强、文明、爱国是每个民族的奋斗目标与理想。如此进行对应,当前中国乡村治理在借鉴中国传统“家政文化”时,往往更重互助友爱、诚信和谐、品行端正那些“软文化”内容。近两年,浙江海宁把家规家训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家规家训重回人们视野和精神世界。陕西渭南市“以家规家训建设为切入点,以良好家风带政风、正社风、促民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小落细,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路子”,不少乡村“都在利用宣传专栏、村居文化墙、公园广场、课堂讲座、家中厅堂等,用匾额、屏幅、册页、书画、展板、电子民屏等形式,对好的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进行展示和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让群众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能感受到浓郁的传统文化”。上海奉贤区认为:“‘家训家风’是‘贤文化’在治家育人方面的具体表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天然相接,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然契合,‘好家训好家风’培育活动是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可以说,有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把标尺,中国古代“家政文化”就会得到较好的取舍和创造。

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得中国古代“家政文化”得到运动式推动,这是当下乡村治理的第二条经验。

以往,我们总习惯于站在西方民主与自治角度来看待中国的乡村治理,于是得出“其民主与自治程度和水平不高”的结论。因为中国政府往往给予过多的关注甚至指导,有的还带有行政命令的色彩。其实,这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则是错位的,因为这种观点没有将中国乡村的实际考虑在内。试想,如果改革开放之初的村民自治没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巨大推动,其快速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家政文化”在乡村治理中的广泛、全力和深入推进也是如此,它与党和各级政府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这既保证了其正确的方向,又整合了资源,还提高了效率,并调动了乡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如果将之视为乡村治理的“第二次革命”亦不为过。因为早在20世纪80年代,村委会的产生和村民自治的开展就被称为“第一次革命”,那是一次政治制度变革;今天,“家政文化”在乡村治理中得以传播和推广,这无疑是一次关于世道人心的变革。二者在逻辑关系上具有递进性和超越性。如浙江丽水龙泉市委宣传部于201583日下发通知,内容是关于举办“最美农村文化礼堂”和“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摄影大赛。以便充分展示其农村文化礼堂“一村一色”“一堂一品”的特色,也通过弘扬“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赞美和谐家庭、邻里互助、家风传承、美丽庭院创建、文明新风树立。为更好开展活动,展示农村文化和家庭人文精神,展览还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证书和资金。浙江金华义乌市于201577日下发通知,拟举办“关于在全市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晒家训村训比家风村风’活动”。其中有这样的规定: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注重结合融入。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与此同时,活动还设置1万元、8000元、3000元三个层级的补助金。由此观之,地方政府对于乡村治理中的“家政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和制度安排。

根据乡村具体情况,建立适合自己的“家政文化”,这是当下乡村治理的第三条经验。

由于中国广大乡村幅员辽阔,情况非常复杂,所以在以“家政文化”参与乡村治理时,有各种不同的探索,这些探索既具有地方经验,对于全国乡村也不乏启示作用。

1.以“家政文化”来建设廉政文化工程。如浙江温州鹿城区樟里村通过在墙壁上“晒”家规家训,达到清白做事做人的目的;鹿城区通过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一条街、廉政街镇等建设,达到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

2.建立家风家训陈列馆,帮助乡村治理。如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建立全市首家农村家风家训陈列馆,即严氏家风家训陈列馆。这个陈列馆在广泛征集严子陵家谱资料的基础上,经提炼整理而成家规家训10条,分别以“孝、尊、教、劳、谨、制、宗、律、贞、守”十字为统领,从而体现严氏的核心价值观。

3.以“党建+好家风”方式,助力乡村治理。浙江临安市积极探索“党建+好家风”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好家风”主题活动,助推好党风、好作风,带动好村风、好民风,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4.通过“家规家训进农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岳阳市君山区为例,通过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五老”成员,深入各乡镇,对农村传下的家规家训进行收集,从和谐、孝道、家教、勤劳、节俭、励志、修养等方面进行分类,制成800多条家规家训牌匾,并根据村民的选择愿望,送发给他们。该区还建立“五老帮扶责任制”“道德协会会员帮扶责任制”,每个成员都明确“家规家训”的帮扶对象,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与家庭青少年结对子,统一建立“两簿”(会议与学习纪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两册”(“五老”志愿者花名册、留守儿童花名册)、“一表”(青少年家庭状况登记表)、“一台账”(“五老”与青少年结对帮教帮扶信息台账)。这种帮扶制度要求每周登记,每月检查,每季讲评。到2012年,君山区112个村居委会都建立关工委、道德协会,共有在册“五老”人员、道德协会会员8000多人,并帮扶青少年12000余人。为保证实效,君山区关工委还制定“家规家训进农家”考评制度。

5.“学家训、立家规、树家风”,以促进乡村治理。如浙江东阳乡村社区首先采取学习旧家训的方法,从老故事讲出新道理;其次注重立家规,从新故事中提炼出为人处事之理;再将历史与现实结合起来,让老家训与新家规融为一体。在单良村的文化礼堂,经征集确定的家规,被编成“价值观四季歌”,其内容为:“文明孝道是根本,诚信立业贵如金,感恩社会风气正,友善待人爱为先。”2014年,东阳在73个建有文化礼堂的村,发起写家规活动,村民共写15220条家规,从中选出450条好家规。各村再根据本村实际,制定村规。而这些家规村规成为村民的传家宝,以及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规矩。。

在当前的中国乡村治理中,传统“家政文化”以不同方式得以体现,并从不同侧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家政文化”的现代转型及其重建

由于中国当代乡村治理对于“家政文化”的重视较晚,也由于中国古代“家政文化”的复杂性,还由于当前我们的“家政文化”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更由于未来中国“家政文化”建设的高标准,因此,传统中国“家政文化”在乡村治理中需要进行现代转型,更需要进行现代化重建。

一般意义上说,近年来中国乡村治理中的“家政文化”收效不小;但严格说来,它还存在不少根本问题,从而限制了乡村治理的发展及其进程。概言之,目前中国乡村治理中的“家政文化”建设有如下不足:一是跟风式建设为多,真正潜心下来进行富有创见的探索者并不多,这就形成一阵风的印象。二是从中国传统进行吸收者多,而具有自主性的当下创造者少。三是不加区分、一股脑儿地拿来者多,而能用现代意识与眼光进行择取者少。四是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与前瞻性,这就造成“家政文化”罗贯而出,难以分类,即使有所分理,往往也是简单化和机械化的。五是与包括中国乡村治理在内的国家治理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从而造成古代“家政文化”与现实社会生活“两张皮”的现象。换言之,目前中国乡村治理中的“家政文化”处于尴尬境地:一方面,党和国家迫切需要学习借鉴中国古代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广大乡村尚未获得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进行现代性转换的能力与方式。可以说,“家政文化”建设是目前摆在乡村治理面前一个重大难题。我认为,要真正实现这种现代转型,必须突破困局,以强烈的问题意识重建新时代的“家政文化”。

第一,中国古代“家政文化”必经现代意识的甄选、鉴别、激活与烛照,才能进入当下中国的乡村治理之中。

众所周知,包括“家政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曾受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其中固然有简单否定之弊,但也不能因此将新文化运动本身否定掉了,否则就会出现新的复古。如毛泽东曾特别强调,新文化运动启迪了一代青年人。五四爱国运动之所以发生,就是由于一批青年觉醒的结果。1942年,毛泽东还指出:“中国有两个教条,一是旧教条,一是洋教条,都是思想上的奴隶。五四运动打破了旧教条的奴役,是一个重大的启蒙运动。”有学者也指出:“可以说,正是由于袁世凯和张勋接二连三地复辟,重新恢复帝制,以及像康有为这样维新运动中的激进人物都主张要把孔教奉为国教,列入民国时代的宪法,都拥护帝制,才引起了新一代知识分子的忧虑和深思。‘五四’先驱者觉得,中世纪的封建文化思想还深深地统治着人们的头脑,所以需要一场新文化运动,所以需要文学革命。”而事实上,中国古代“家政文化”的不少内容未经现代性选择,就轻易进入当下中国乡村治理甚至国家治理,这是一种需要提防的倾向。如不少地方让儿童穿上汉唐服装,仿效古人读经,如果将之作为一种礼仪来做未尝不可,但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是有害的,因为它没有将中国古代的封建思想与现代意识分离开来,也是用一种现代教条去简单地承袭过去。另有一些村庄直接将《弟子规》置于村中作为“村规民约”,虽有一定作用,但毕竟有简单搬用之不足。还有不少乡村以“孝”治村,全国有不少地方在文化墙上绘出二十四孝图,如安徽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河南嘴社区甚至将“二十四孝图”作为家规村约绘于村庄墙壁,让村民孩子观瞻仿效。又如在河南伊川县吕店镇沟张村,文化广场上建起了“二十四孝图”文化墙。这就值得注意和警惕了。因为已被“五四”批判过的封建孝道伦理是不该在当下照单全收的。在“孝”的问题上,我们既要避免像毛泽东所批评的“所谓坏就是绝对的坏,一切皆坏;所谓好就是绝对的好,一切皆好”的怪圈;也要避免不加分辨地又回到中国传统的“愚孝”中去。即使将中国古代“二十四孝图”公之墙壁,也要有继承有批判,更要有现代性的激活与烛照,以便更好地为我们当下所用。

第二,既要历史地看待中国古代“家政文化”,又要现实地建构现代“家政文化”。

当下不少乡村治理在处理“家政文化”时,极容易产生历史与现实的错位。似乎中国古代与现代的“家政文化”不存在时代差异与环境之变,可以随便搬来即可运用。其实,历史与现实是有很大差异的,有的甚至具有本质性区别。如封建专制时代的家庭和家族较大,也比较复杂。而时下以“小家庭”为主,于是家庭关系尤其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也就变得简单和松弛多了。如此关系之巨大变化,就必然带来“夫妻关系”重于其他家族关系,因此如果过于讲究“孝”尤其是趋于极端的“孝”,这既不可能也不健康。鲁迅在《我们怎样做父亲》中说过:“‘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毫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还有,中国古代的家庭与家族特点,决定了比较强调“家规”“家法”;而现代的家庭比较重视人格独立,因此就不将“家规”和“家法”放在首位,甚至过于讲求“家训”也易流于不尊重人格与平等精神。换言之,现代家庭应多重“家政”的文化部分,即那些具有软性的“对话”、“协商”式交流,即使对孩子也是如此,更何况在大人之间。因此,在借鉴中国古代“家政文化”时,一定不能不顾“历史”“时代”与“家庭”变迁,还自觉不自觉遵循封建时代的“训”“规”“教”“约”与“制”等“束缚”力量。同理,对于中国古代“家政文化”的“忍让”与“和谐”倾向,也要做辩证理解:一面要看到这些因素有助于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但也要看到其对于人性与个性的压抑甚至摧残,这也是五四文学作家与哲人警醒和批判过的内容。如鲁迅批判中国人的奴性,就始于这种过于容忍与和平的人格,所以提出“张灵明”和“任个性”的深刻思想。林语堂曾表示:“遇事忍耐为中国人的崇高品德。”“然而这种品德走得太远,以致成了中国人的恶习。”“这种对污辱的承受力被赋予了忍耐的美名,又被儒家伦理学谆谆教诲为做人最重要的品德。”可见,在乡村治理中,一定要辩证理解中国古代“家政文化”的一些内容,不能不顾历史语境简单挪用、套用,因为时代、时局与时势变了。

第三,“家政文化”是“国政文化”的补充,这就需要处理好它与乡规民约、村民自治以及国家法律的关系,更需要发挥其独特功能。

从“权力”的功用上说,当前的“家政文化”远不能与古代相比,因为后者有独立的处罚权甚至执法权,所以古代有严厉的“家法”和“家规”,一旦有人违犯,就会受到处罚甚至严惩。那些因为失德而遭沉潭的女性是如此,那些因偷盗被杖打致死者亦是如此。然而,今天的“家政文化”则没这个权力,它不可能无视乡规民约、村民自治精神,更不能独立于国家法律之外。在此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尽量发挥“家政文化”的软件部分,即教化熏陶、以身作则、激励作用,即使设立家规民约也应是软性的,应更强调其“文化”内涵。二是将“家政文化”作为乡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基础,同时又能保持乡规民约和自治章程的“硬性规定”,不使“家政文化”突破乡规民约的底线与原则。三是保持村民自治制度与精神的独立性与价值尊严,不能因强调了“家政文化”,就破坏了原来的制度规定,因为某种程度上说,《村组法》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四是“家政文化”永远不能违背或超越国家宪法的范围与规定,因为与“国政”之“大法”相比,“家政”是“小政”或“微政”,是更具内在性、弹性和柔性的一种治理方式。从此意义上说,当下及其未来乡村治理,“家政文化”的范畴较小,功能较弱,一定不能过分夸张其权限;但另一方面,“家政文化”的人格境界、道德力量、精神高度却要有很大增殖的,且要不断显示其巨大渗透力与影响力。基于此,乡村治理中的“家政文化”重建,应在“法治”等前提下,淡化刻板的家规、家法、家训,而在使“家政”向“文化化”“人性化”和“审美化”迈进。比如,应加强图书、书画、情感、形象、审美在“家政文化”中的感人力量,避免教条式的文字罗列尤其是长篇累牍的说教文字。

从表面和硬件看,经过现代重建的“家政文化”似乎比中国古代的内涵变窄和弱化了。其实,就根本精神与巨大弹性来说,它无疑是更有张力、活力和韧性了。这最主要表现在:它更贴近广大乡村的根性,更符合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适应国家文化的战略发展,更显示出现代性的包容与兼容力量。

作者简介:赵秀玲,196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基层治理与民主建设”首席研究员。出版《资政智慧》《中国乡里制度》《村民自治通论》,主编《走向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国基层治理发展报告》等著作。在《政治学研究》《历史研究》《清华大学学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近百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数十篇。《资政智慧》获第二届全国青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主持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研究课题“中国乡里制度研究”等。主要研究领域:政治理论、乡村治理、基层民主。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求索》2017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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