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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中平:浅议农村基层政权的生成与重构

[ 作者:任中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30 录入:王惠敏 ]

原题:《乡域政治》序言

叶本乾博士的学位论文《乡域政治:现代国家构建中农村基层政权的生成与重构——基于河南弦乡的实践表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9月)即将出版之际,邀我作序。我自感不能胜任,几次推谢,最终还是盛情难却,只好尽力为之。其中缘由有二:一是因为叶本乾博士于十多年前攻读博士学位时师从我国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徐勇教授,其学位论文是徐勇老师悉心指导完成的。徐勇教授与我虽无师生之名却有师生之实,自从结识徐老师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对我本人还是我所在的西华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团队,他都给予了许多的关心、指导和帮助,这些年来他本人亲临我校讲学和指导就不下五、六次。而今叶本乾出版博士学位论文,学生几次三番请我点评几句,着实难以推辞。二是从四川省政治学研究队伍的发展状况来看,至少十多年前在全国范围而言,四川的政治学研究力量基本上可以说是默默无闻,但近些年来随着一批名校毕业的政治学博士先后在四川各个高校扎下根来,这些学术新秀已经茁壮成长起来,有力地推动了四川政治学研究力量在西部地区迅速崛起。当然,他们的成长还需要学界同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而叶本乾作为四川政治学界的新秀,其大作问世之际,我作为省内同行理应给予力所能及的评论与推荐。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所以才敢于不自量力,发表几句感言,权且为序。

《乡域政治》一书作为叶本乾在校读博期间精心写作的学位论文,又经过博士毕业后近十年的反复打磨,现在正式推出,可谓是乡镇政治研究的又一部最新力作。该书不仅凝聚了作者十多年来的辛劳与心血,也集中展现了作者关于这一问题的许多真知灼见。概括而言,我以为这部著作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作者具有非常明确的问题意识,提出了乡镇政治研究的一个很好的问题,并进行了系统深入、卓有成效的研究。这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在20世纪设立乡镇政权以后,乡镇的定位与职能总是处于一个“变动不居”的状态?本书以农村基层政权行政区划变动不居为问题意识和切入点,基于对河南弦乡的渊源、发展及其现状的考察,从基层政权发生学的角度研究农村基层政权的转型及其重构问题。而随着研究的深入进一步发现,在这一问题的背后,其实还隐藏着更为深刻的问题,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原先建立在传统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乡村治理结构已经很难适应整个农村治理的需要,由此出现农村基层政权的治理结构和功能发生衍变:由于基层政权的一体化结构权力,在非制度化运作的情况下,由此形成全能治理与短缺财政的悖论,基层治理出现困境;扩展性权力的公共性、服务性与合法性受到严重削弱或者丧失,扩展性权力的不断衍变与农村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了结构性矛盾,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出现困境;网络性权力中“自治”与“官治”出现张力,民主选举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出现失衡与脱序现象。作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基层政权的治理结构没有处理好公共权力、公民权利与民生公共品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其次,本书在研究方法上也有所创新,作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采用了一种新的分析框架,从而使学界对农村基层政权的研究又向前推进了重要一步。学界以往对农村基层政权的研究,主要使用“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进行讨论。然而,既有研究成果表明,“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具有特定内涵的分析框架本身具有难以突破的限度。正如这一研究方法的引入者邓正来先生所言:“任何一种理论范式均具有自身的限度,不可能用来解释一切现象。即使在它的适用的范围内,它还有着自身的种种弱点。”“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国内学界兴起的契机,主要源于改革开放所推进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既象征着传统中国“家国一体”国家形态的没落,也意味着“国家淹没社会”的“全能主义”国家时代的终结。这些崭新的变化使得集中于“民族—国家”视域内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在历史上,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自古以来便是彼此交融、界限模糊的“家国同构”形态,即便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开始逐渐退出社会的“领地”,但与西方的市民社会形态仍然存在本质的差别。因此,如果完全套用西方的研究范式来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政权问题,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抓住问题的关键。为了摆脱这一困境,本书作者运用现代国家构建理论,大胆尝试把基层政权建立在公共权力、公民权利和民生公共品等三维逻辑框架中加以分析,从而揭示了农村基层政权变动不居现象与公共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民生三个变量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此解释和说明农村基层政权变动不居的内在逻辑。同时,作者采用这一崭新的三维逻辑框架来研究基层政权,又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很强的现实意义。亚伯拉罕·林肯早先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这一现代国家观念,精炼准确地表达了对于政府和人民之间关系的理解与定位。受林肯思想的影响,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继而提出了三民主义的政治理念,极为明确地主张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他强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为官者不论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民生,即民享也。天下既为人人所共有,则天下之权利,自当为天下人民所共享。”应当承认,中外先贤的这些重要思想对于我们今天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现代国家政权的归属、定位和职能,无疑是非常宝贵的思想资源。在总结和借鉴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本书作者对于现代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的基层政权的研究,大胆尝试采用了公共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民生等三维变量来考察和分析,可以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全书的阐述和论证过程中,作者正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下延与公民权利的保障以及为民众提供公共品的互动分析,深入探讨不同时期中国乡村社会组织和控制的基础是什么,中国农民及乡村社会是基于什么理由并通过什么方式组织起来的,特别是探讨建国以来基层政权的变迁对传统的乡村社会的改造及规划性变迁所导致的结果,以及对现今基层政权所造成的影响,从基层政权缘起的历史分析来解读基层政权发展的趋向,进而阐述关于中国基层政权的重构及其改革问题。综观全书,可以认为作者所作的这种学术努力是卓有成效的。

那么,如果延续作者分析农村基层政权的这一逻辑进路,还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扩展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从现代国家建构来看,公共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民生既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同时也存在着内在的紧张与冲突,并且这些矛盾和问题往往又是错综复杂,相互缠绕的。而从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改革和重构面临的困境来看,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矛盾问题也不少,但以下两个问题亟待引起学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是乡域政治中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问题。基层政权作为国家与社会联系的桥梁与纽带,要取得合法性和正当性,必然要得到本辖区内民众的认同,这就需要通过公民行使权利从而制约公共权力,从而保证公共权力服务于民众的根本目的。那么,在现有的压力型体制环境之下,乡镇政权要真正实现职能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化,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就必须对其权力来源、权力结构以及权力运行和监督等体制进行民主改革。只有通过这样的改革,才能使乡镇政权不仅要对上负责,同时也要对下负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政权的职能转变问题。而这一改革的起点便是开展乡镇选举制度改革。实际上,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全国已有一些地方进行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早在1998年底,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就进行了全国第一次乡长直选。接着从1999年到2004年间,又有山西、湖北、江苏、云南等好几个省份也先后加入了乡镇长选举改革的行列。但是,由于诸多现实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乡长直选最终成为“昙花一现”。而随着乡镇长直选被叫停,乡镇党委公推直选便成为乡镇选举改革的另一种延续。由于党的十六大对于党内民主的重视提升,乡镇党委公推直选又成为党内基层民主的试验场。从2004年开始,乡镇党委公推直选试点大范围展开,全国有十多个省份先后加入试点行列,四川和江苏是迄今试点最多的两个省份。然而,乡镇党委公推直选的探索实践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蓬勃发展之后,近几年来也遭遇瓶颈制约而悄然停滞下来。可见,由于长达几千年的中国政治文化历来缺乏民主传统,同时,国家在急速推进现代化进程中基于对社会稳定的战略考量以及现有法律制度对基层民主发展空间的刚性约束,加之近些年来伴随选举过程的种种乱象诸如贿选拉票、宗族影响以及黑恶势力操控等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出来,上述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决定了乡镇民主建设只能在曲折中艰难前行。

二是乡域政治中公共权力与社会民生的关系问题。自本世纪初以来,为了适应城镇化浪潮冲击并导致农村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内部客观上迫切需要通过协商民主方式来解决其日益复杂的公共事务及其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于是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开始在各地农村蓬勃兴起。并且,从基层民主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为了深化和巩固改革以来基层民主实践已经取得的成效,逐渐形成长期持续发展的态势,也迫切要求基层民主的发展路径必须实现一个战略性转换,即从民主选举继续推进到民主治理。因而,近几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侧重点开始从民主选举转向民主治理。尤其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新要求,于是极大地推动了各地基层协商民主的兴起和发展。正是在这样一种新的社会背景之下,为了提升乡镇政权为广大农民进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优化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公共政策,迫切需要通过积极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有效开展农村基层社会的协商对话,从而实现乡镇政权与广大村民之间的合作共治。近几年来,四川省彭州市进行的一项重要实践探索,就是搭建市、镇、村三级联动平台,从而构成了覆盖整个基层社会的民主协商对话制度体系。彭州市积极构建多层次协商民主制度体系的实践经验表明,在当前的乡村治理实践中,构建农村基层社会的协商对话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样既可以进一步拓展基层社会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对话的平台,建构一整套从村庄--乡镇--县级以上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使乡镇政权与村民群众之间有了一个制度化的民主协商平台;同时,又满足了广大基层群众迫切要求参与各项公共事务、开展协商对话的愿望与诉求,可以有效化解伴随城镇化进程而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显著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绩效。

回顾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乡镇民主建设的发展历程,实践表明,民主选举和民主治理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两种基本方式,在基层民主实践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两者之间是无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尽管目前乡镇选举制度改革正处于困境之中,但其改革的民主化取向完全符合整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趋势,是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的,因而很有必要对过去十多年来开展乡镇选举改革探索的经验与教训加以研究总结。而基层社会的民主治理也是建构于特定的选举基础之上的,它的实际运行需要一系列现实条件的保障,如果这些条件不能充分满足,基层社会的协商民主就会面临诸多困境。比如,在各方进行的民主协商过程中,如果协商主体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等等,都可能会影响协商民主的成效。可见,民主选举并非是民主治理的天然对立物,恰恰相反,它作为民主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治理生长发育必不可少的现实条件。由此看来,基层民主实践只有在不断总结、完善、巩固和提升民主选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和逐步完善民主治理的程序、机制与技术,逐渐形成民主选举与民主治理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样才能持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深入发展,从而为农村基层政权的改革和重构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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