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主编推荐

迟福林: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创新案例

[ 作者:迟福林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5-23 录入:王惠敏 ]

编者:2016521日,由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农村金融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精准扶贫 小贷先行”普惠金融专题论坛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农村金融研究所揭牌仪式在中改院举行。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普惠金融联席会、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北京大学以及湖南、湖北、广东、海南等地方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专家学者,围绕农村普惠金融、小额贷款创新与监管、农村扶贫金融体系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从实践看,加快发展农村普惠性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

  以下为中改院院长迟福林教授的演讲:

  从实践看,加快发展农村普惠性金融,是我国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海南省农信社小额贷款的创新实践,是农村普惠金融的成功案例,对发展农村金融有普遍的适用价值。

  1. 海南省农信社闯出了一条普惠金融发展的新路。总体看,如何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既“普”且“惠”又“可持续”,从而走出一条普惠金融发展的新路子,仍是实践中尚未突破的重大课题。2007年以来,海南省农信社紧紧扣住“三农”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突出问题,创造性探索实行了“九专五交”的体制机制,闯出了一条以小额贷款助推农村全面小康的新路子。与此同时,海南省农信社也从一家濒临破产的农村金融机构成长为全省最具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2. 海南省农信社小额贷款的主要经验是体制创新。例如,“跳出金融做金融”特点十分突出,不仅是小额贷款的业务创新,更是组织队伍、政策支持、监管体制、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农村综合型普惠金融体系的创新。

  第一个创新是在赢得民心中收获农民信任和信用。海南省农信社坚持把贷款“审批权”交给农民,把贷款利率“定价权”交给农民,这种敢于天下先的创新之举,扎根农村,赢得了农民,赢得了民心。这方面的经验十分值得总结!

  第二个创新是打造了一支扎根农村的信贷队伍。海南省农信社实行把工资“发放权”交给信贷员,把贷款“防控权”交给信贷员,通过培养和依靠小额信贷技术员队伍,打造了一支“覆盖全域、进村入户”的农村基层工作队伍。这个经验十分重要!

  第三个创新是普惠金融监管模式的突破与小额信贷模式的规范。这个创新突破了现行监管的某些条文,并大都得到监管部门的支持;同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使小额信贷“一年比一年规范”。这个实践经验十分值得肯定!

  3. 继续支持海南省农信社创新发展农村金融的几点建议。

  建议一,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下沉,探索合作金融新路子。从实践看,实现金融属性和普惠属性的协调统一,出路在于加快发展合作金融。下一步,海南省农信社的创新重点,要探索各类小规模、自治性、合作性的农村微型金融体系,使各类支农资金更有效地下沉到农村。

  建议二,优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例如,加快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建设,通过盘活农村土地使用权及农民宅基地,稳妥发展农村抵押贷款等,以发展农村金融合作组织。

  建议三,推动小额贷款创新与监管有机统一。比如,省农信社探索的诚信奖励金制度,把“利率定价权交给农民”,实质上是浮动利率制,从实践看能有效地激励农民讲诚信。建议相关方面肯定和支持“诚信奖励金”,并使其规范发展。

  建议四,鼓励支持基层创新。支持海南省农信社在“小鹅”基础上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鼓励其探索经营农业保险;支持其发展农村消费金融公司及农村金融租赁公司等。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改革论坛网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