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小农经济在中国的发展进行了梳理概括;从理论与中国基本国情角度,探寻了中国小农经济发生的根源;结合“四化”同步讨论了中国小农经济的出路问题。研究发现:当前小农经济困境是中国“人多地少”的刚性资源禀赋约束的自然结果;未来改造传统小农经济的关键,不在于改革现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而应该寄希望于通过减少农民数量来缓解紧张的人地关系。“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提出为破解小农经济难题指明了方向,只有“四化”在互动中实现同步才是中国小农经济的根本出路。今后小农经济发展的战略途径,应重点围绕“地、人、钱”等资源要素,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实现工农、城乡间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农村人口向工业、城镇合理有序转移,以及工农、城乡合理协调利益分配机制。
关键词:小农经济;家庭经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
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存在数千年,成为中华文明延续的经济基础。然而,在社会化大生产的今天,传统小农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矛盾日渐突出。农业现代化对我国农业提出了规模化的要求,但“耕地细碎化”、“地权分散化”等问题,却使得这一问题变得尤为棘手。今后中国小农经济应该向何处去?已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本文以此为背景,对几千年来小农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变迁进行梳理概括,同时从理论和中国基本国情出发,探寻中国小农经济根源,就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四化”)“四化”同步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出路问题展开讨论。
1小农经济在中国的发展
毋庸置疑,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小农制国家。毛泽东曾经指出: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1]。小农经济是自然经济的一种类型,或者可以说是自耕农经济。但小农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经济,其主要强调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而自然经济是与商品经济相对的概念。我国的小农经济最早产生于铁犁牛耕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伴随着封建土地私有制度取代土地国有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制度的主要形式出现的。比如战国初期魏国的改革家李悝曾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为栗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2]。这反映的就是一种典型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尽管历朝历代都对土地制度作出了相应调整或改革,如北魏至唐的均田制、宋的“不抑兼并”制度等,但这种“男耕女织型的小农经济”始终是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形态。清中叶以后,随着人口增长,中国人地比率持续下降,从1776年的0.25hm 2/人下降到1933年的0.19hm 2/人[3]。维持了上千年的“维生型小农经济”在当时实际上已经陷入只有增长没有发展的“低水平均衡陷阱”[4]。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全国范围进行了以“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广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直接结合,从而确立了小农经济的主要经济形式。1950~1952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彻底改变了原有的土地产权制度,由改革前的土地地主集中私有、农民分散租佃经营变为农户分散私有、分散自主经营[5]。尽管土地产权性质发生了变化,但小农经济的农业生产方式得以延续。这一状态很快被打破,1953~1956年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接下来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变革,逐步将土地农户私有过渡到土地集体(人民公社、生产小队)所有,生产方式也由农户自主分散经营变为集体统一经营。社会主义大集体农业生产方式推向全国,小农经济遭到彻底摧毁。农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以及农业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充分证明了这场集体化变革努力的失败。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一场自下而上的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使我国农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这一改革使得农村经济的主体变为小农户,农村经济的主要形态变为小农户经济[6]。与传统意义上的小农不同的是,此时的农户已逐步成长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投入与产出通过市场交易来完成的比例越来越高。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一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迅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乡二三产业转移,我国农业也走上了产业化发展道路。2001年中国加入WTO,农业国际化程度不断深化,更是加速了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科学化、组织化与产业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这种新的变化虽然并没有立刻引起中国小农经济本质上的改变,却无疑加速了传统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可以视为国家对我国传统以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小农经济在新时期所面临的转变所作出的适时反应。
2“十字路口”的中国小农经济
2.1传统小农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不匹配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那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让中国的传统小农经济重新焕发了生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巧妙地将集体和农户两个经营层次结合起来,既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避免家庭经营掉入个体小农经济的“低水平均衡陷阱”,而偏离农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但随着社会化大分工出现、交易形式日益复杂,传统小农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不匹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是“耕地细碎化”和“规模细小化”的小农在现有生产和组织条件下无法发展出最适规模,现代化的技术、机械等也无法在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土地上得到充分应用,导致农产品生产成本过高,经济效率低下[7]。二是分散经营的小农不得不单家独户面对市场,参与市场交易时不仅缺乏足够的信息、知识和相关能力,同时也缺乏话语权和谈判能力,市场主体地位的高度悬殊以及企业、政府等常常采用的超市场力量,将小农户排斥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之外,使得他们总是处于一种被剥夺的境地,而无法分享社会化大分工的收益。
农业生产要素投入总是天然地追求规模报酬,而超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使当前中国的农村经济依然带有非常浓厚的小农经济色彩。正因为如此,不少学者认为中国的小农经济必然会趋于衰亡。如张新光援引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指出“小农必然趋于灭亡”,认为大农场(户)排挤小农场(户)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规律[3]。赵磊更是直指,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有“不共戴天”的紧张关系,小农经济的消亡是必然的,只有消灭小农经济才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8]。
2.2中国小农经济何去何从
既然传统小农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不匹配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中国当前这种以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小农经济该何去何从?学术界对该问题的讨论也各执其词[3,6,9]。本文无意于在学术争论中选边站队,仅从中国小农经济历史与发展的现实问题出发作出尝试性解释。学术界普遍认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应该同发达国家一样走规模化经营的道路,但对于规模化经营如何实现,以及相关制度安排还存在根本分歧。归结起来,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是否应该坚持家庭经营体制,是否应该实行农地国有或私有。
(1)中国小农经济的根源———人地关系紧张。讨论小农经济的出路问题,如果没有搞清楚其产生的根源就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那么当前我国小农经济的根源究竟是什么?本文赞同李谷成等提出的“制度无关论”观点,即当今农业因为规模狭小而产生的各种问题,与家庭经营这种组织形式无关,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小农经济所面临的尴尬只是人地关系紧张的自然结果,这在很大程度上又与人口压力过大有关[7]。“制度无关论”特别强调“人多地少”这一刚性资源禀赋条件约束。我们可以循着上述逻辑提出如下观点:任何针对中国小农经济出路的方案都应视“人多地少”这一国情为基本前提,忽视这一基本前提而仅将原因归结于某一制度缺失或无效,必将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
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恐无须赘述便可引得共鸣。从春秋战国的“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到今天的人均耕地仅0.07hm 2左右,当前中国农村的人地关系已经极为紧张。并且,中国人口还在不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非农用地的刚性需求还需要大量的土地作为补充,其中耕地首当其冲。现在看来,即便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也无法抑制人地比率持续恶化的趋势,未来人增地减这一趋势短期内难以逆转。当然,考虑到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村人口的吸聚作用,未来我国的农民数量会持续减少,或许人地关系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正如丁长发估计,即便到2050年全面实现现代化,城市化率达到70%的最优情况下,按照1.2亿hm 2耕地安全线计算,每户大约也只有1.2hm 2耕地[10]。显然,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短期内难以改变,也就决定第1期王伟新等:“四化”同步与中国小农经济出路55了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刚性资源约束会长期存在。
(2)集体化、农地私有化道路走不通。人民公社运动的失败证明了集体化道路走不通,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中最终放弃了农业集体化的实验。而变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行农地私有化,在土地产权明晰的前提下,通过市场交易,走规模经营之路在理论逻辑上固然可行,也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赞成[11-13]。但针对农地经济性质的根本性变革,变革成本无疑是巨大的,变革过程甚至是痛苦的。况且当前中国农村土地肩负着福利与社会保障功能,从土地中获得生存所需是农民最后的保障,耕地承担的对农民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远远大于耕地的生产功能[14]。实行农地私有化,必然让一部分农民永久性地失去土地,在转移就业与各项福利保障政策不能确保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大批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最后流离失所。这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
印度的教训给了我们以警示。印度在农业方面的自然资源禀赋要优于中国,人地关系矛盾远不如我们紧张。但是,土地的私有化与市场化自由流转已导致印度1/3的农民失去土地,广大农村地区正经受着极其严重的贫困。在贫困的逼迫下,无地农民纷纷涌入城市形成了规模巨大的城市贫民窟,或者组织起了农村游击队进行激烈反抗。
尽管当前中国传统小农经济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矛盾日益突出,但不应贸然改变现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只有在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农村土地的主要功能不再是基本福利保障,而是土地收益率的时候,才有条件尝试以效率为中心的土地分配和经营制度[14]。正如温铁军所言,当前和未来很长时间里,中国农村都会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必须用适宜小农经济的思路来解决农业问题[15]。
3“四化”同步背景下的中国小农经济出路
集体化道路已被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所抛弃,而走农地私有化道路又不得不冒两极分化和社会动荡的巨大风险。因此,未来改造传统小农经济的关键仍需寄希望于通过减少农民数量来缓解紧张的人地关系,而这必须依赖于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依赖于工业化、城镇化及完善社会保障来实现。
3.1“四化”同步:改造传统小农经济的新思路
改造传统小农经济的归宿在于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又是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建国伊始,农业现代化就是“四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54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包括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四个现代化”任务。但受特定历史阶段的影响,农业现代化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随着近年来“三农”问题愈发突出,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接下来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改革发展要求与体制机制,标志着国家正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逐步建立起了良性互动关系。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化同步”思想,即“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并把其作为十二五规划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及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提出“四化同步”思想,是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党在新形势着力构建新型城乡、工农关系的整体思路下对农业现代化的最新理解。也就是说,未来中国小农经济的发展除农业自身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以外,还应更加注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拉动和影响[16]。
3.2农业现代化与其他“三化”同步的互动机理
未来改造传统小农经济的根本出路在于千方百计地减少农民数量,缓解紧张的人地关系。而这个目标单靠农业自身的力量无法实现,因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必须首先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失地农民的就业出路;二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8]。换句话说,离开土地的农民应该有完善的途径以获取生存与发展所需的各项条件,而这必须通过同步发展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来提供。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已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当然,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信息化也必不可少,成为其他“三化”的“助推剂”。党的十八大及时提出“四化”同步,就是充分认识到了“四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四个现代化实现良性互动,才能形成合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就农业现代化自身而言,其发展的实质就在于与其他“三化”的互动。
(1)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工业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全部的物质装备条件,工业化发展带来的技术进步是农业科技创新的源泉,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促进农业专业化分工的不竭动力。特别是,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大量转移出的农民要靠工业部门实现就业,工业化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我国传统小农经济改造的潜力。另一方面,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反过来又会为工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工业化的快速推进需要基本的原材料支撑和不断补充的后备劳动力资源,而这均需要从农业中获取。况且,广大的农村地区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巨大的消费市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是深入挖掘农村消费市场的关键。此外,农业生产的生态外部性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了生态环境优化,必然会深刻影响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2)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的互动关系。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创举,也是未来解决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失地农民向何处去的根本途径。城镇化进程加快,能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提供条件,逐步缓解农村紧张的人地关系,为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与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再者,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也会越来越通畅,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不断由城镇流向农村,集聚的城镇人口可就地形成农产品消费市场,从而为农业现代化推进提供便利的市场条件和外部支持环境[17]。反过来,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可以释放大量剩余劳动力,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劳动力后备资源与潜在人口,从而有效地推动城镇化建设。此外,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调互动也有利于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要素分配不均、城乡收入拉大等问题,避免产生墨西哥、巴西等国家普遍发生的贫民窟等“大城市病”。
(3)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互动关系。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信息化不是在农业实现现代化之后发生的。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农业现代化是与信息化融合在一起的,在推进过程中相互协调、同步发展。一方面,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客观要求。信息化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升级,丰富农业经营方式。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加速了农业信息传播,拓宽了农产品销售市场,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便利的信息互动平台与资源共享机制。另一方面,农业现代化是信息化革命的重要阵地,改造传统农业对现代生产要素投入的需求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农业现代化与其他“三化”的互动关系来看,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和装备农业现代化,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农业现代化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支撑和保障,而信息化则是其他“三化”的“助推剂”[18]。“四化”是一个整体系统,不可分割。只有“四化”在互动中实现同步,在互动中实现协调,才是中国小农经济的根本出路。
3.3小农经济发展的战略途径
在“四化”同步背景下改造传统小农经济,要以工农协调化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首要之义。要改变过去优先发展工业,重点发展城市的传统道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重点围绕“地、人、钱”等资源要素创新发展思路,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19]。
(1)工农、城乡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较劳动力资源稀缺是中国小农经济的根源。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农村人地关系紧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与农争地。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耕地保护面临巨大挑战,以往随意征地、粗放开发的土地利用方式恐难以为继。“四化”同步发展,要求工农、城乡之间必须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底线,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着力点,强化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努力在工农协调和城乡一体化中寻求土地供需平衡点;要尽快落实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明确过去瞒报、漏报的土地资源,赋予农民完整、稳定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创造前提。
(2)农村人口向工业、城镇合理有序转移。减少农业人口,缓解人地关系紧张局面是破解当今小农经济难题的关键。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做好相关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农民转移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体制障碍,完善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20];建立健全惠及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生存问题,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中普遍存在失业人口,农村中大量富余劳动力亟待转移的今天,应该充分认识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关键作用,不宜片面追求机器替代劳动力的产业转型升级,杜绝盲目发展高新科技产业,排斥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内陆地区,应该积极做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后的承接工作,吸收当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3)工农、城乡合理协调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在工农、城乡之间的合理分配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19];要继续落实、全面贯彻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在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要对“三农”领域予以适当倾斜;尽快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征地补偿最新标准,保证农民合法的土地转让所得;完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各大金融机构从事涉农信贷活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合农户投资农业领域,通过土地租金、劳动报酬以及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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