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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平:五化同步推进湖南新型城镇化的系统难题及实现路径研究

[ 作者:陈志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28 录入:王惠敏 ]

2015 4 25 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本质是互动,核心是融合,关键在同步。推进“五化同步”发展需要找准突破口。新常态背景下依托城镇化引领“五化同步”发展是可行的现实选择,但必然要克服传统城镇化发展的弊端,坚持走以人为本或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即人本城镇化道路。

“五维融合”:“五化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机理

人是城镇化最灵动的音符。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是人的城镇化,即人本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人本内涵,要求我们走出一条产城融合、乡城融合、数城融合、绿城融合、人城融合的“五维融合”新路子。

1.产城融合。产业支撑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根本和原初动力,是城市发展的生命线和物质基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着眼于未来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内涵优化,把产城融合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同步发展道路。通过产业创新,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就业,带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使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愿意进城、乐意留城,实现产城一体、融合发展。避免缺乏产业支撑而城市盲目扩张形成“鬼城”、“空城”带来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2.乡城融合。城镇化进程中不能让乡村成为经济发展与现代化追求的边缘。城镇化要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人口转移以及结合起来,走城乡共同繁荣的新路。通过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融合,使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破除制约城乡一体化的体制障碍和制度藩篱,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共享现代化文明成果的目标。

3.数城融合。城镇化拓展了信息化的空间依托,信息化优化城镇化功能品质。大数据是我国信息化发展进入深水区后的核心主题和战略选择。借助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效率,提高产业研发效率,促进产业分工向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条两端延伸,加快结构升级和创新驱动转变,并且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广泛嵌入、渗透数字技术,建设智慧城市,既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镇化质量,也可释放市场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绿城融合。绿色化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主色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坚持绿色低碳原则,走集约、高效、绿色、低碳之路,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同时,正确处理城镇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把绿色化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基本途径,逐渐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城镇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首善之区。

5.人城融合。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从农民向市民的转换。人的城镇是衡量城镇化质量高低的主要尺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道路,处理好城镇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真正做到为老百姓提供安身之所、生活之便、创业之需,实现人城融合,推动“物的城镇化”向“人的城镇化”的根本转变,

“五难并存”:“五化同步”推进湖南新型城镇化的系统难题

目前,湖南“五化同步”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89%,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标志着我省全面进入城市时代,城镇化发展进入以质量为导向的新阶段,以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依托新型城镇化引领“五化同步”发展是可行的现实选择。但由于受传统粗放型城镇化所带来的遗留问题的影响,以及受工业化、信息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制约,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仍存在诸多难题。

1.产城融合不紧密,“五化同步”支撑力难增强

当前,湖南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协调程度虽然呈现上升趋势,但产城融合质量不高。一是产业与城市脱节。城镇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国际上通用的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合理区间是1.4-2.52015年湖南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为1.32,比合理区间低位值低0.08,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4。二是产业与就业脱节。就业增长明显滞后于产业的发展,就业结构的转换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转换。2015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1.544.643.92015年,而全省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则为40.723.535.8。这说明,就业结构中高农业化的现象并没有改变,城镇化所应有的人口、产业、资本以及技术的积聚效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数城融合不紧密,“五化同步”驱动力难加大

湖南数城融合不够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数据开放共享不足。尽管政府掌握的公共数据量大、面广、价值密度高,但由于部门利益不协调、技术规范不一致、安全责任不明晰等原因,不同行业、部门、地域的数据普遍被隔离,相关数据之间天然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被割裂。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亟需交换、融合、共享、开放的各类数据难以产生联系,“信息孤岛”、“信息盲点”、“数据垄断”和“数据打架”现象大量存在,大数据的价值深度达不到相对位置。二是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不足。目前政府公务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意识水平参差不齐,应用大数据分析提升业务水平的能力有待提升。同时,决策层仍然比较倚重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方法,导致大量的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不能匹配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三是数据管理规范不足。由于管理体制的碎片化,不同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信息共享存在壁垒。管理制度不健全、标准规范不统一、信息数据保密和公开的法律法规发展滞后,更助长了壁垒的存在。

3.城乡融合不紧密,“五化同步”基础力难稳固

城乡一体化是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重要体现。近几年来,湖南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都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并远远滞后于城镇化。一是城乡经济脱节。由于长期侧重城市经济发展,牺牲农村经济发展。先进、高效、集约的经营模式与管理理念没有很好地推广应用于农村经济发展中,使得城乡经济出现了脱节现象。二是城乡产业脱节。长期以来,城镇发展与农业发展存在相对孤立发展的现象,城市产业发展的同时,农业现代化产业并未得到应有的发展。湖南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还远远不够,农业的优势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农产品深加工不够,附加值较低。按食品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来衡量,世界平均水平在11左右,发达国家是31左右,而湖南仅为0.6:1左右。三是城乡居民脱节。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自身能力的限制,农民工处于“半城市化”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既限制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加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差距。2015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93元,城乡居民收入差异系数为2.622015年,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1.2%,农村居民为32.9%,城乡恩格尔系数相差1.7个百分点。说明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

4.城绿融合不紧密,“五化同步”保障力难提升

近年来,湖南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但城绿融合仍有明显不足。一是自然资源难承载。粗放发展的城镇化使湖南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等自然资源的支撑面临的困难日益严重。从土地资源看,2015年,全省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达151.8平米/人,远高于国标确定的90-11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标准。土地资源承载力已经到了相对饱和的地步。从水资源看,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工业、农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有增无减,更是加重了水资源开发的难度。水资源对城镇化的支撑能力显得更加脆弱。从能源看,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和住宅的大规模建设需要大量的能耗密集型产品,居民生活用能也在不断增长,但是能源利用的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六大高耗能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规模工业的33.6%,湖南36.2%,比全国高2.6个百分点。能源不足对城镇化的制约作用逐步显现。二是环境污染难缓解。城镇化快速发展造成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同时,产生大量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给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带来较大压力。2015年,全省每生产1亿元GDP需排放10.87万吨废水,每生产1亿元工业增加值排放34.74吨粉尘、6510.26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强度超过环境自净能力,水和大气环境受到一定程度污染。2015年湖南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1.31.50.8个百分点。

5.城人融合不紧密,“五化同步”导向力难加强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湖南城镇化率有了大幅提高,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明显。一是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依然不高。2015年,湖南的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仍有5.21个百分点。湖南的城镇化水平在中部六省仅居中游,城镇化率排在湖北、山西、江西之后居第4位。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远远低于土地城镇化,2010年到201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扩大超过100%,而吸纳的城镇人口只增长了21.33%。二是户籍城镇化率增长偏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2015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28.13%,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2.76个百分点,这一差距高出全国6.56个百分点。说明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滞后,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但并未真正实现市民化,农民工尚不能共享城镇的医疗卫生、公园交通、文化教育等公共资源。

 “五管齐下”:“五化同步”推进湖南新型城镇化的实现路径

(一)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增强“五化同步”支撑力

1.优化产城融合发展新布局。从区域实际出发,培育特色产业体系,逐步形成城市群与城市群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农村之间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长沙等大城市中心城区加快“退二进三”步伐,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形成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鼓励中等城市推进制造业“退城入园”,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积极融入大城市产业链条。引导中小城市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优势项目,夯实产业基础。引导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与其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2.探寻产城融合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通过工业产业和产业工人的相对聚集,促进物流、商贸、住宿、餐饮、娱乐、教育、文化等服务业发展。同时,加快园区工业地产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功能,把一大批产业园区打造成宜工宜业宜居的城市新区,让产业园区成为发展工业、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的主阵地。

3.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新机制。探索推动建立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解决融合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省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和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工作会商,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加强对不同地区的分类监测,对融合发展效果进行评价。

(二)深入推进数城融合,增强“五化同步”驱动力。

1.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物联网、云计算、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等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的电子政务系统以及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互联化、智能化、数字化。

2.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强信息化应用有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大数据的运用能力,推进城数融合发展。以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等智能系统为重点,综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形成可供开发利用的高质量、高价值密度的“大数据集”,建设智慧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民生的水平,实现居民满意幸福。

3.探索数据管理协调机制。推动城市范围内相关部门、行业、群体、系统之间的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智能服务,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是必要条件。探索建立大数据局、大数据管理局等统筹机制,对政府数据进行统筹,并将大数据、智慧城市等信息化工作有机结合、统一部署,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乡城融合,增强“五化同步”基础力。

1.优化现代农业布局。加强粮食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加快形成各具优势和特色鲜明的长株潭都市农业圈、洞庭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大湘南丘陵农业区、大湘西山地农业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发挥湖南作为农业大省的农产品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粮食加工、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精制茶加工、植物油加工等特色、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产业,力争食品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的一大支撑点。同时,有效引导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倾斜,将城市先进的经营、管理、营销理念推广到农村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以土地物权化为重点,以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为核心,深化“一块地”与“三块地”改革。进一步整合规划土地用地,探索土地有序流转方式,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探寻农业规模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优土地安排。

(四)深入推进绿城融合,增强“五化同步”保障力。

1.以“心”育生态, 涵养城镇绿色文化。坚持以人为核心,加强生态伦理教育,培育绿色发展理念。宣传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共进共荣共发展的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推广低碳居家、绿色出行、适度消费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倡导社会节能减排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践行生态文明、共同建设美丽湖南的自觉性。

2.以“优”保生态,发展城镇绿色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两低一高”产业,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的良性互动,推动城镇产业绿色化发展。优化生产方式,采用高新生产技术,建立循环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实现资源、能源和废弃物的合理有效利用,促进城镇绿色化生产,实现绿色经济和绿色社会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3.以“制”治生态,健全城镇绿色制度机制。落实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各项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化建设规划机制、官员政绩绿色 GDP 考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产业绿色化机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等,从体制机制层面保障生态城市建设。

(五)深入推进人城融合,增强“五化同步”导向力。

1.优先满足创业就业之需。秉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农民工市民化为切入路径,优先解决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创业促进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提升农民技能和素质,提高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扩大农民工就业机会。

2.优先解决安身之所。尽快出台省级层面“人房挂钩”“人地挂钩”“人钱挂钩”新政策,强化政府责任,千方百计降低农民工进入城镇的住房门槛。支持农民工通过租、购、集体宿舍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城中村、城郊村等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民公寓;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让农民工“居者有其屋”。

3.优先安排生活之便。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有机对接,建立健全了全覆盖、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工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逐步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纳入各地教育发展规划予以统筹安排。创造条件允许农民工子女异地参加中考、高考。最终实现“员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农民工融入城市”。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经济学教研室主任、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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