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古村古镇的保护中似乎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今天云南组在楚雄市禄丰县的调研中先后去了两个不同的古村(镇)。位于禄丰县金山镇的练象关及黑井古镇。作为云南省文化名村的练象关在近几年才进行保护的,而黑井古镇的保护早炼象关十年。当已经保护了十年的黑井镇让我们眼前一亮时,炼象关却在进行着将青石板路换成了现代瓷砖形红石板路的村民及村支书口中的“方便式保护及改造”,当地人的理由是老石板路没有那么平坦。而有千年古镇之称的黑井古镇却把他们具有当地特色的红砂石古建及红砂石路面保护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标志。时间让这两个目前具有同样色彩的石板路在古村(镇)得以了“保护”,却呈现了不同的结果。两块红石板路在保护的漫长历程中究竟承载了怎样命运?笔者认为,文化成为保护的中心论题。
一、两个不同的村(镇)
为了保护而保护的炼象关。类似于炼象村一样处于为了保护而保护的古村(镇)不在少数。这些保护还处于保护措施的初步阶段,国家有关传统村落的资金,在村子首先优先于公共厕所、停车场及平坦的水泥或瓷砖式石板路。在建筑物露出的黑心红瓦中,曾经丝绸之路的关口变成了水泥墙、水泥柱。这些实质性的改变,只是为了不让这些古建筑物倒塌作为第一要务,至于到底在保护什么,恐怕连负责保护人自己都不知道。这类古村落,笔者去年在广西传统村落的调研中也屡见不鲜。
硬商业与软文化的黑井古镇。而类似于黑井古镇的这种保护较早的村(镇),如今已经发展成具有统一规划及具看点的旅游特色地,四、五个小时的山路并没有减弱来人的热情。将发达的盐产业与文化教育挂钩的黑井,在激烈的生存斗争中保持的远山上实力。目前,唯一一所用马驮生活用的半山腰的禄丰四中,却留住的老师和学生们学习的热情。那采自山石的红沙石路在历史的长河中留在它应该留的黑井。
二、保护中的博弈
1、被动保护与主动的保护的争议
在村落保护中,文化看似不那么起眼,物质遗存往往被当成主角。而在这些物质遗存后面是怎样文化战争,在这两个村子的对比中显得一目了然。为了用去国家所来资金并进行大潮流式的保护,却让保护的对象发生了明显的转移或嫁接式的变质,这便是炼象关。而同处一个地区的黑井人,鲜明的一个古代商人的后裔,曾经一度这个小小的镇子税收占据整个云南省的百分之六十,却在文化的大淘沙中把住了文化的血脉继续前进。这便是文化底蕴在意识中的映射,文化意识在今日的古村(镇)保护中,起到了保护主体选择主动还是被动的主要因素。
2、硬件保护与人文保护的矛盾
作为以文化为主要传承血脉的商人,黑井在古镇的保护中可以说已经扮演了正面角色,而在今日的走访中我们依然发现了很多的问题。在红沙石板路及建筑保护已经感觉晚上的硬件保护后面,却存在一些矛盾。在古街、古盐铺的保护中却只注意到了“门面”工程。与维持古镇容有关的部分都有政府统一来保护,而生活在房间里的人,却要进行“实用”性自行维修,比如房子漏水,电路改造等。在这个看似遍地文化人的古镇中,也面临着保护的人文性缺失,何况在今日的炼象关。
3、“为谁保护”和“保护谁”之争
在今日文化遗产保护热的语境中,保护是人们提及较多的字眼。物质遗存往往被看成保护的焦点,建筑的主人却是保护的门外汉,保护对象更多的是物而非人,所以“保护谁”成了我们应该思考的标向性问题。这个问题至今看似一团迷雾的原因是“为谁保护”这个问题没有真正的搞清楚。在包括去年调查的大部分村镇中,保护是为了别人,这个主要对象时国家。为国家保护被冠以了合法称号以后,整个保护处于了从国家角度去思考的大方向。国家为什么要保护,目的只是单纯的为了留住那些文化遗存吗?这是一个比较争议的话题。
三、古村镇保护立法建议
1、工具式立法的危险
法律往往被看成一种保护合法的工具,以公正合理的目的解决问题。而古村(镇)立法并由于地区性、个案式及针对人群的不同有些不同。笔者认为,那种为了拯救仅仅的物质遗产忽略法律人文性关怀的工具式立法是相当危险的。
2、立法对象与执法对象的明晰
“给谁立法,立法给谁,谁来执法”可能是古村落保护中予以明确的首要问题,法律可以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是就看这一部分人是什么样的人。同时,执法者的身份决定者法律的性,笔者虽然不懂法,但是很担心,处于弱势群里的古建筑及非物质文化遗存及一些住在古建筑中的村,这些弱势群体他们被任意摆弄的危险。
结语
作为一位从事文化学的人,笔者希望,在古村(镇)的立法保护中多些人文性考虑,同时真正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到那些不会说话的建筑及没有真正发言的古村村民,用法律强硬的一面及温情的手让我们的眼前一亮红砂石路继续亮下去,最终让文化意识成为法律保护的主角。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 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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