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于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意见》为保护和关爱留守儿童指导了方向、提供了保障。但防止留守之殇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多方合力构建一套完整的链接机制,经过层层努力才能逐渐消除留守儿童的存在现象。
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发育需要爱才会健康成长,需要我们乃至全社会拿出极致的耐心和细心去呵护他们。留守儿童既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作为父母,有监护孩子的义务,应该至少在他们成年之前尽心尽力的养育他们,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学校和教师应该将安全知识和生命价值观作为授业内容正确的传播、引导孩子,尽到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政府在留守儿童方面也应该多投入资金、多出台政策、多建立机构,比如制定详细的关爱计划比如说,在城市或农村由当地政府负责,成立儿童爱心园区或成立帮扶小组并予以资金扶持,让进城打工者在城市和农村都有地方安置孩子、有专人托付孩子。
笔者认为,要破除留守儿童问题的瓶颈关键在于缩短城乡化差距,创造乡村就业的机会,通过鼓励企业到农村办厂、政府支持在农村兴企,让农村劳动力留在农村,让年轻劳动力不用外出就业谋生,一旦如此,“留守儿童”也就不复存在了。但加快城乡化进程需要国家政策支持,从而拓宽乡村发展渠道,农村也需要一步步去适应城乡化进度,总之,“留守儿童”是城乡化差距的产物,只有不断缩小城市和农村的差距才能让农村孩子的父母不再为了生计而抛儿弃女的外出打工,才能让农村儿童拥有一个完整的家。目前,我们正处于城乡一体化过渡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政府、社会、大家的努力,留守儿童的问题定会妥善解决。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贵州多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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