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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数据三步走推动智能化农业

[ 作者:中国农业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1-06 录入:吴玲香 ]

一、农业部力挺农业大数据 2018年基本完成数据共享

20151231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国农业农村数据长期存在底数不清、核心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共享开放不足、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该意见指出,利用510年的时间,通过“三步走”战略来解决农业农村大数据存在的问题。

第一步,2018年基本完成数据的共用共享:到2018年底前,实现“金农工程”信息系统与中央政府其他相关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

第二步,2020年实现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的数据化、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数据使用的智能化、数据共享的便捷化。

第三步,2025年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到2025年,实现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联通,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成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

二、玉米种植面积调减5000万亩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2016年启动

20151226日从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会上获悉,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表示,到2020年我国玉米种植面积拟调减5000万亩,其中2016年力争调减1000万亩,调减出的耕地将根据市场需求和农牧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青贮玉米、饲草、杂粮杂豆等作物。我国玉米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为了保证粮食产需平衡,减轻结构性矛盾,所以做出以上决策。

余欣荣还表示,2016年我国将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这是推进种植业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要鼓励轮作、谨慎休耕。”

三、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

20151227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该决定自20151228日起实施,试点地区在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方面将有章可循。

在北京市大兴区等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试点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1231日前试行。

四、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调整 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

农业部日前发布通告,公布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通告》要求,长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以及淮河干流全面推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从之前的3个月延长到4个月,调整后的禁渔期制度从2016年起实施。

为何要延长禁渔期?近年来长江流域经济快速发展,水域生态环境也遭受了不良影响,水生生物资源在不断衰退。为了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所以调整和延长了禁渔期,具体禁渔期为每年310时至63024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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