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达成拆迁协议,河北永清县北曹家务村村民付奎生家常遭骚扰。2016年1月11日晚,当家中窗玻璃再次遭砸时,付奎生和儿子付金波将一名拆迁人员扎伤,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父子两人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06-09 澎湃新闻网)
因拆迁而引发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已不在少数,要么是拆迁人员方法简单,要么是拆迁户的无理要价,既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又导致了干群关系的紧张。虽然河北永清县北曹家务村村民付奎生家的拆迁纠纷依法得到处理,但是要推动拆迁工作的平稳进行,还需要完善的法律作保障。
执行拆迁政策存在宽松软的现象。虽然从国家到地方都有拆迁条例作保障,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在拆迁中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很多群众出现了攀比心理;个别拆迁人员在拆迁中政策观念不强,宣传工作不到,且在执行上政策不透明,优亲厚友,造成个别群众心理不平衡,迟迟不愿意签订拆迁;甚至个别折迁工作人员为了个人的私欲,为个别拆迁“钉子”户支招出主意,达到共同渔利的目的,致使个别拆迁户以“拆迁富”的思想漫天要价,至今还成为部分项目建设中的独特“风景”。
现有拆迁政策难以“钉子户”形成强制约束。由于不同时期的拆迁政策不一样,补偿标准不同。即使同一项目的前后期,其政策标准的执行也有差意,故个别拆迁户认越拖得时间长获利越多,且这样的事例在拆迁中确实有很多案例,致使前期签订了拆迁案例的也反悔协议,给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但个别拆迁户信访不信法,要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以保障其最大利益。
拆迁要依靠完善的法律的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的速度加快,拆迁需要以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因而各级在现有拆迁条例的基础,出台相关拆迁法规,既能保障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又能保障拆迁群众的利益。对按规定时间拆迁的群众既要按标准,又要给予奖励;对极个别拆迁群众,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仍然不同意拆迁的,依据相关法律强制拆除,并取消拆迁奖励。并要加强参与拆迁人员的教育,对个别执行政策不严、甚至向个别“钉子户”支招的,要在查实其违规行为后依法问责。同时各级专责机关要派出专人参与拆迁工作的监督,在保障拆迁政策原汁原味落地的同时,对个别违反拆迁政策的工作严肃问责,从而营造公正有序的拆迁环境,减少拆迁纠纷,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盐亭县审计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