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重庆江津城区50公里的蔡家镇,是江津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的所在地,今年51岁的徐驰,是这个山区法庭的一名审判员。山路艰险,他走了30余年,案件难办,他办过4000余件。徐驰用正义的天平守护着这片大山,也守护着这里的每一位父老乡亲。(4月26日 央视网)
徐驰,作为一名“农民法官”,就是在农村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的国家公职人员。
“农民的法官”是群众对徐驰荣誉的尊称,30年的坚持,4000多个案件,铸成了徐驰在老百姓心中的金字口碑,也凸显出这位“农民法官”的人民情怀,细读徐驰,他身上有太多的闪光点,对工作持之以恒,对名利淡泊如水,对群众甘于奉献,坚持用心、用情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以不偏不倚的工作态度谱写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篇章,树立了“司法为民”的好榜样。
然而现如今的一些党员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对待群众工作敷衍不作为,热衷于名利之争,不能始终如一的坚持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歪曲地理解民本意识。在他们身上缺少的正是这位“农民法官”的人民情怀。
发扬“农民法官”的人民情怀,司法干部应该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用心办案、用法办案、用情办案、用理办案。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份神圣而庄严的职业,就要认真的办理每起案件,通过规范严谨的司法行为、亲和文明的司法态度、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跟当事人把法律关系讲清楚,把法律依据讲透彻,把裁判理由说明白,确保当事人打明白官司,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官的威严、公正与亲和、谦卑。让法官做到在正义面前无愧于心。
发扬“农民法官”的人民情怀,党员干部应该见贤思齐。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急民之所需,解民之所困,达民之所愿,是从政为民的具体体现。30年如一日的坚持,持之以恒的为民情怀,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徐驰做到了,他就应该成为一面旗帜,一个标杆,党员干部当向徐驰看齐,以党风带作风,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发扬“农民法官”的人民情怀,组织上应该落实能“上”能“下”选人制度。对工作出色、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乐于奉献、服务人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并予以重用,培养他们想干事、能干事、干大事工作情怀;对作风漂浮、不忠于党和人民,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懒政的干部,大胆实行“下放”政策,及时地纠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
当前中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汇聚先烈和先进的崇高精神,永葆为民初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地址:平武县龙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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