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建议,修改《婚姻法》第六条,将男女法定结婚最低年龄定为18周岁,其理由是农村青年18岁结婚并不鲜见。2012年,黄细花提出这一建议时,引发网友争议。黄细花今年将再次把这一建议带上两会,同样引发了激烈争议。
笔者非常欣赏“黄代表”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当然也为她的固执己见而纠结。据悉,这一建议在2012年时就引来争议,最终以“流产”告终。今年却又提出来,想必同样会引来争议,最后无疑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因为这是一个有悖国情、人体生理特征和真正民情的建议。
首先,“婚龄降低到18岁”有悖国情,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从我国现有学制情况看,一般人是六、七岁启蒙,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或职高)三年,那么到高中毕业时所有的人皆已进入18岁的婚龄阶段。这势必造成不少学生早早地走进婚姻的“围城”,而结婚后必然会生儿育女——而18岁正是人生精力最旺盛、记忆力最强的时期,也是长知识、学技术的黄金时代,若是此时结婚,那么不少人会因家庭和孩子的牵累而影响或中断学业,同时也会给继续求学的人带来不少恐慌和郁闷,令他们难以心无旁骛继续深造,这对提高全民素质将会受到影响。
其次,“婚龄降低到18岁”不符合人体的生长规律。18岁左右虽然身体内各种重要器官逐步发育成熟,但骨骼要到23岁之后才能完全钙化,而妊娠分娩对生殖器官、骨盆腔、腰骶椎骨及盆底肌内影响很大。女性的生育年龄在23~30岁之间为最佳时期,男性为25~35岁。英国科学家研究显示早育宝宝智商低,在15至18岁期间就生育的女性中,有42%的人会出现产前抑郁,19到22岁生育的女性中,有36%的人会出现产前抑郁。专家指出,母亲早育的孩子智商低于平均水平。19.4%的早生早育儿童在与老师和同龄人的交往中容易产生情绪问题。而在母亲生育年龄为19至22岁的孩子中,出现这种问题的比例是23.2%。母亲较晚生育的孩子在同龄人中表现较好。从这一点看,现时实行的女性20岁婚龄是比较科学的。
最后,“婚龄降低到18岁”不符合真正的民情。当今中国农村确实存在早婚早育的现象,一些偏僻的乡村甚至出现16岁就举行了婚礼,但这只是部分乡村落后的表现,其当事者往往是因早早辍学,在社会上东游西荡,无所事事,作父母的为防止其惹事生非,才不得不让其“早婚”。试想,若是其子女一心上学,且学习认真,成绩优异,完全有考上大学的希望,那么作父母的还有谁会允许孩子早早地结婚呢?此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农村那些早婚早育的,由于年龄小,缺乏对家庭的责任心,一旦发生矛盾极易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造成离婚率升高,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总之,少数农村人早婚是一种无奈之举,而非真正的民意,更不能成为“婚龄降低到18岁”的理由?
(作者简介:林日新,系湖南省武冈市湾头镇人,中学高级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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