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侵吞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冒用贫困户签名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挪用扶贫资金还个人房贷……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一些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2016年,是党中央开展扶贫工作的开局之年,面对着初次预见的诸多棘手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坚守扶贫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扶贫是否能真真落到实处,关系到我们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想法设法遏制贪腐黑手伸向扶贫“救命钱”,已变成当务之急。
以贫困人口超过170万的广东省为例,近一年来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0人。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超过70人,其中不少人是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扭曲惠民政策、侵占扶贫资金、借机损公肥私、损害百姓利益的村干部被群众讽刺为念歪扶贫“好经”的“歪嘴和尚”。这些案件折射出当前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发案突出、案值虽小影响恶劣、基层干部成“重灾区”等特点,结果发人深省。
在这些“重灾区”案件中,虚报冒领和克扣侵占扶贫款项,是最为常见的手段,由于管理体系不统一、战线长、环节多,政策宣传不到位,许多群众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和监督,因担心打击报复不愿、不敢捍卫合法权益,惩处监管力度不怎么到位,使得基层的治贪反腐一直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面对基层的腐败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打蛇打七寸”的方式,通过扶贫部门和纪检、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精准定位、精准打击和精准监督强化基层反腐力度。同时创新监督监管模式,向基层选聘第一书记和基层检察室负责人作为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发挥他们法律意识高、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让他们参与对扶贫开发领域廉政、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监督。同时,赋予他们廉政建设推动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责任,有利于建立联动式监督联系机制,从源头上堵塞农村扶贫监督体制上的漏洞,盯住扶贫专项“最后一公里”。
其次就是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实施精准监督,一方面,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到刀刃上,脱贫攻坚信息动态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本地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力量,提高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水平,防止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踩红线”,确保扶贫政策不落空不走样。只有边打边防发动更多社会力量进入扶贫一线,使之成为廉洁扶贫的“前线守护者”,扶贫工作的开展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才能让更多的贫困群众加入到小康的队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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