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湖南省纪委通报的2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6月以来,该网站已经发布了7次该省通报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人民网,1月3日)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增强,“魔”与“道”之间的较量也越发进入白热化。一方面,中央发出对于腐败“零容忍”的高压信号,凸显正风肃纪决心与信心;另一方面,随着腐败分子“抗药性”的增加,腐败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其中,尤以“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最为严重。相较之下,“雁过拔毛”式腐败因其“微小”的特点,不易被检察机关发现察觉,同时,又由于它所生存的环境多数在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因而其危害性又十分巨大。因此,雁过拔毛式腐败不容小觑。
勿以恶小而为之。纵观十八大后落马的领导干部,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初入仕途就大肆贪污敛财毫不顾忌的,更多的都是从一些细枝末节的不拘小节开始逐步走向腐败不归路的。例如,一条烟、一张购物卷、一台电视机、一顿“感谢宴”等等,而正是由于这不起眼的几百千把块钱的零零碎碎的“冲击”,才让一个个踌躇满志的“能吏”逐渐腐蚀变成了一个个脑满肠肥的“蛀虫”。
在如今高压治贪的环境下,仍旧有如此之多的“微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仅让党和国家的形象大打折扣,更让群众对反腐失去了信心,吏治得不到应有的整治,必然会对我党的执政基础造成莫大的损害。因此,加强对“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治理迫在眉睫,同样也是顺应民心、合乎民意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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