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半月谈记者在湖南部分地区采访了解到,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初衷是好的,一些责任状也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放任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会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半月谈12月29日)
行文之前,先容笔者大胆一猜,一年下来一些乡镇和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能够记下所签的内容吗?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汛抗旱外,还有烟叶生产、网格化管理、劳动力转移和金融环境创建等,如此众多的“责任状”能一一保质保量完成吗?“摆平就是水平”、年终考核时,只要没出大乱,检查意思意思就行了,上级部门一般也不会较真,反正你好我好大家好,这又是为了糊弄谁?检查虽然不少是走马观花,但也得为此隔三差五就要准备材料、开会汇报、陪同检查,这又是做给谁看?等等的疑问,笔者只想说一句话:责任状虽好关键要在“服务区”。
责任状,简单而言是内部管理的一种方法,是一种责任的再明确。它相似于古代的军令状,要是完不成任务,或者出现中大的问题,可以在追究签订责任状当事人的责任。如果以此为准,签订“责任状”保不齐还是一件好事,至少签订责任书,是为了将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但如果像报道中的等等如是,签订责任状只是为了彼此的心照不宣、虚晃一枪、有据可查,势必就变了味、走了样,起不到任何作用,无非是多浪费一些纸张、多开支一些会议费用、多牺牲一些干部干工作、多一些年终汇报的“点睛之笔”而已。为此,责任状虽好关键在“实”。
人无信不立。说到底,责任状虽多如果只是美其名曰“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让压力逐级承担、推卸责任,把责任状变成了“推责状”;只要完成领导关注的那几件,不出大纰漏,其他不必真心去管。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签订责任状也就变成了形式大于内容,让各级领导干部本该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成为“水中花、井中月”。让领导干部本该为百姓做实事、尽职尽责,却忙于应付所谓的“责任状”,得不偿失。所以,在表面签责任状的背后,就有不负责、敷衍塞责、推卸责任的隐忧。久而久之,签责任状也就只剩下作秀的嫌疑。
有广告词说得好:“xx酒虽好,但不要贪杯。”笔者愚见,责任状虽好关键心要在“服务区”。它得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根据责权利对等原则,科学合理划分上级和基层之间的事权和责任,构建严密科学的责任体系,上级的归上级,基层的归基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得应从实际出发,对照责任状的目标任务,始终保持真抓实干的作风,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推行责任目标“问责”制,把目标任务、具体责任和相应责任人在本单位或部门进行公示,既让签约人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让责任状曝光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得按照责任状约定的内容逐条对照,严格考核兑现,有奖有罚,切实维护责任状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决不能走过场、做样子。否则,心不在,服务也就落空。
最后,笔者想说,责任状还应该有的。关键在如何签好、用好,构建严密科学的责任体系,让责任目标和履责情况落到实处,让心在“服务区”。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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