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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钱随人走”的政策能切实推行下去

[ 作者:刘流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8 录入:7 ]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春季开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实现城乡统一,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将随学生流动,即“钱随人走”。(新华网)

一直以来,国家财政对于教育经费的支付,是按照户籍拨付的。随着人口大流动成为时代特色,这种拨付方式的弊端日渐显露:如一个外省籍学生已到湖南上学,他的教育经费却仍拨付给户籍所在地。如此政策“错位”显然不合理——流入地政府承担了外来学生的教育责任,却没有得到国家财政的相应支持。这种不公平会影响流入地政府落实政策的积极性,一些本地居民也颇有怨言,认为外来学生挤占了本地学生利益,最终不利于外来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历史上一直是按“地头”下拨的,那是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总以为学生土生土长而在家乡上学的,但,随着“商品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越来越多农民工子女随着他们的父母进城读书之后,他们的义务教育保障上的“人头费”仍留在家乡,如此一来,或教育投入加重了流入地的行政教育负担,或因“借读费”而加重农民工家庭的教育负担,“该保障的得不到保障,该补贴的得不到补贴”,问题的解决,早就该“钱随人走”。

很多国家教育经费的拨付都遵循“钱随人走”的原则。譬如一些国家实行的“教育券”制度,其实质就是,政府的教育经费不是直接拨给某个地方或学校,而是预先拨付给学生,学生到哪里上学,就用“教育券”向当地政府和学校购买教育服务。但愿“钱随人走”的政策能切实推行下去,这样,每一个手持“教育券”的学生,都能直接感受到自己的权利。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入学的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大城市教育的发展,扩大城市学校的规模,解决城市学校办学质量的失衡状态,推进进城务工人口的市民化进程,让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体人民。

但是,还要看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两免一补”政策经费仅是教育经费总额中的一部分。如何推进义务教育经费的全口径预决算,以更有效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公平,确保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完全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依然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通知》中没有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校舍安全、教师工资补助等项经费列入财政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收费问题依然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政策执行中的难点。

钱随人走,学生无论在城乡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生无论在哪里接受义务教育,国家都会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此次调整只能看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向以人为本迈出了一大步,还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作者单位: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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