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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扶贫执纪,严惩扶贫腐败

[ 作者:杜瑞瑞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09 录入:16 ]

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和广东省委的部署及要求,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全面排查并入户核查。1至10月,全省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线索1546条,立案查处3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人民网 12月5日)

从严整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再要求,从这几年的案例来看,也着实体现出了成效。2015年底,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这是中央对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今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又明确指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再一次表明中央将对“扶贫腐败”加大惩处力度,确保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近年来,中央虽然在扶贫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于“扶贫腐败”更是三令五申,但是纵观近年的腐败案件,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仍然还有不少。比如,1至10月,广东省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线索1546条,立案查处3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又如,四川省今年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858件 处分1899人……从这些数字中,“扶贫腐败”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各种套取、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新闻,依旧屡见不鲜。

制度笼子还有待扎紧。从各种扶贫典型案例中,我们会发现,扶贫对象的认定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缺乏科学的数据作为支撑,从而导致扶贫资金的发放过于粗放,给贪腐留下了空间。再有,就是对扶贫资金的运用缺乏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以接受民众和上级的监督。为此,在加强对“扶贫腐败”打击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的工作也必须快速跟进。

“扶贫腐败”关系重大,性质恶劣。有话说“扶贫腐败”猛于虎,这一点也不为过。一方面,“扶贫腐败”很可能让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百姓,失去本属于他们的救济而身处困境,让他们对于未来丧失希望和信心。另一方面,当扶贫的“救命钱”被无情地侵占,在贫富差距、地区差距越来越大的今天,会让贫困地区的人们失去最后一点从贫穷中突围的机遇。

整治“扶贫腐败”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事关“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实现,为此必须“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脱贫攻坚真正惠及于民。

作者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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