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耍小聪明,自认为不直接拿老板的钱,向他们借钱总不会有大问题。而且我买的别墅是在德清县,与我工作的余杭区的房产不联网,组织是查不到的,心存侥幸就没申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阮晓东说起自己的违纪问题,后悔不已。(2016年12月4日中华网)
2001年,阮晓东调任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国土与规划建设处副处长,履新之际,单位配给他一台轿车,后来因为单位人事调整,配车被取消了。在阮晓东的心里,配车没了,感觉自己地位降低了,他为此很不舒服。没过多久,他就让身边的老板朋友们出钱给他买了台一模一样的车,这才觉得舒坦。2005年,阮晓东转任良渚镇分管工业副镇长,手上有了拿土地指标的权力,此后他便和企业主合伙买地建厂房,再转卖出去,这成了他的生财之道。同时,颇为精明的他还亲自办厂办企业,又当老板又当官。2008年,某老板送去10万元给他“拜年”,为安全起见,阮晓东想了个“妙招”——造了一张假借条,“借”下了这10万元。此后他和老板们的“借钱”戏码不断上演。
阮晓东的“面子”好看了,但他却丢掉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里子”,丢掉了党性,一步步走向了坠落、贪腐的道路。最终也将受到党纪的惩罚。从 阮晓东的贪腐之路不难看出,走向贪腐是“虚荣心”在作祟。究其原因,是人生价值取向的问题,最求的是享乐。完全忘记了加入党组织的初衷。笔者认为:对党员干部首先应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拔掉这种“烂树”,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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