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法定“休假”岂能随意“偷”去?

[ 作者:何竹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07 录入:16 ]

又到周末,有人在群里问候了一句:“朋友们,大家周末好!”随即有公务员朋友回应说:“周末不好,还在加班,不像你们还有时间休闲。”笔者无语,我虽然没有完全“休闲”,但在周末起码还能干点自己想干的的事。细想起来,好长的一段时间,朋友圈里都有“政府中人”发表类似的感叹,说事情忙不完,夜晚、周末都用上了。初闻此言时,还对他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正是‘三余’好光景,为民服务献青春”,“夜”者“日之余”,“周末”就是“周之余”嘛!就此搜索网页,孤陋寡闻的我才知道早就有人戏称这种没完没了的加班为“5+2、白加黑”了。在感叹网友们的幽默的同时,也感叹工作的艰辛。

就在此时,有朋友分享了一篇来自“新华每日电讯”的评论《“5+2、白加黑”不值得宣扬》,打开、搜索,才发现此文11月4日首发后,已经在公务员圈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文中指出:无节制地要求干部职工“5+2 、白加黑”,不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而且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助长了形式主义。

不错,为人民服务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还要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这,本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但是,不管党员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是活生生的人,“忘我工作”只能作为一种精神鼓励,不可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规定。有人说,“休息好是为了工作好”,初听起来似乎有些消极成分,但其中包含的道理却是不争的事实。之前,曾读过一篇评论《请领导们珍惜自己》,文中谈到:作为一名党的优秀干部,心中要装着群众,同时也要装着自己。唯有自己拥有了良好的体质,才会有百倍的信心去引领群众实现“梦想”。

这是从精神层面而言,从法律角度来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宪法、劳动法、公务员法都有明文规定。我们在为事业无私奉献、积极进取的同时,更需要一支健康向上、精神振作的干部队伍。就如文中所言,“要求干部职工加班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但多半都和“创优争先”有关。这项“争创”结束,那项“迎检”开始,写总结,填表册,加班加点,忙得不亦乐乎!但是,任何事情都是这样,不是常态的工作,偶尔为之自然无可厚非,长此以往就有违人性化,有违法制化了。

干部职工的法定“休假”本受法律保护,岂能随意“偷”去?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倡导“三严三实”,反对文山会海,反对形式主义。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检查看资料,创先整资料,一切围绕资料转的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这,也许是导致加不完的班的因素之一。问那些感叹工作忙的朋友究竟忙些什么,多数的回答就是“整资料”。资料固然要整,工作固然要做,但人的精神负荷和身体负荷都是有限度的。人的精力有限,而“创优”的境界无限,这“5+2、白加黑”的工作状态何时才是尽头?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总书记的教导当铭刻在心并努力践行,但绝不是用超负荷的常态来突击完成渗透“平时”的“临时”任务,而是要从骨子里坚守那份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更好地服务于民。那些大灾中的损失与牺牲都是无可奈何,而为频繁而形式化的“加班”弄得身心俱疲,那就得不偿失了。正是:工作虽重要,身体价亦高;若为事业故,两者不可抛!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县自怀镇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