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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用人“把关不严”更当追究“伯乐”

[ 作者:余志勇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7 录入:7 ]

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反馈情况陆续公布,昨天27家单位巡视反馈情况集中公布。进驻27家单位的巡视组均收到了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巡视发现,27家单位普遍存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严格,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禁而不绝等情况。(北京晨报10月15日

俗话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27家单位在被巡视后,反馈情况均收到了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其中:存在任人唯亲、把关不严、违反程序等问题;选人用人导向不清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规范,违规设置岗位、职务,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干部选任透明度不够,存在用人“论亲疏”现象,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不够;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存在违规用人、“近亲繁殖”等问题尤为严重。笔者以为,缘何在高压反腐的当下,选拔用人还会“把关不严”,违反八项规定问题会禁而不绝?是谁让干部任用条例成为“看得见,够不着”规定?又是谁成为了“蹩脚马”的“伯乐”? 

用人关乎兴亡。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如果选人用人上屡出问题,势必污染党内风气,更关乎党的公信。毋庸讳言,民众希望看到的好干部一是能力的认定,是所在岗位要有相匹配的能力;二是程序规范,没有用特权思想做引导,没有选拔的不正之风。因为只有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正确而又科学地选人用人,才能减少干部任免上的失误与腐败;才能使我们的各项事业兴旺发达;才能选出甩开膀子干实事的领导干部,确保清洁党风的保障性、根本性工作严肃性。试想,如果选人用人把关不严,“论亲疏”“近亲繁殖”、制度不规范等等如是,何以选出经得住制度与人民的检验好干部?

其实,说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国家早就出台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并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应当看到,27家单位普遍存在选人用人不严格,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说明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不够严格、不够到位,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说到底,“蹩脚马”的“伯乐”没有受到应有的追究,重拳不“重”,猛药不“猛”,制度成了“稻草人”“纸老虎”。 

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如果再好的制度没有落到实处,也不能起到“规矩”之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可监督、可检查、可追责、可处罚。为此,笔者以为,选拔用人“把关不严”更当追究“伯乐”。不妨注重事前预防,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事前严密设防、严格把关;不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妨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着力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实现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不妨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相信一旦提高了违规成本,管住伸向人事的“权力之手”,选拔用人“把关不严”或许有所收敛。

一言以蔽之。27家单位普遍存在选拔用人“把关不严”,的确有损选拔用人公平正义,理当予以严惩。干部选拔任用不是请客吃饭迎来送往,此种情况更值得相关部门以警醒。笔者愿各级各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能强化纪律意识,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愿选拔过程能公开透明,少一些过中的千丝万缕,隐藏着权力滥用的重重腐败魅影,着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文/鱼予)

作者地址: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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